2006年6月20日鞍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6年7月28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鞍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鞍山市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鞍山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6.08.04
- 實施時間:2006.08.04
鞍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廢止《鞍山市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6年8月4日
2006年6月20日鞍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6年7月28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