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縣科技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科學技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縣科學技術發展戰略和實施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革吉縣科技局
  • 地區:革吉縣
  • 研究:科技
  • 區域:科學技術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擬定全縣科技發展布局、優先發展領域;研究擬定地方性科學技術管理的方法、行政規章。
革吉縣科技局
(2)、組織編制實施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科技普及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岐山科技行動規劃和計畫。
(3)、研究提出全縣科技體制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
(4)、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縣級科技三項費使用管理工作。
(5)、研究制定加快全縣高新技術發展、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辦法措施;負責科技攻關、星火、火炬、社會發展、科技合作、成果推廣、重大科技產業化和軟科學等計畫項目的申報和組織實施。
(6)、研究擬定全縣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規劃;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套用技術的開發、推廣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的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科技型企業自營進出口權的初審和審報工作;負責出資入股高新技術成果的認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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