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三位一體”傳承基地建設規範

非物質文化遺產“三位一體”傳承基地建設規範

《非物質文化遺產“三位一體”傳承基地建設規範》(DB3302/T 1071-2018)是2018年6月2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寧波市地方標準,歸口於寧波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地方標準《非物質文化遺產“三位一體”傳承基地建設規範》(DB3302/T 1071-2018)規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三位一體”傳承基地建設規範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項目傳承、公眾傳播、發展利用與運行管理。該標準適用於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三位一體”傳承基地的建設。其它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可參照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物質文化遺產“三位一體”傳承基地建設規範
  • 標準號:DB3302/T 1071-2018
  • 發布日期:2018-06-21
  • 實施日期:2018-06-21
  • 代替標準:DB3302/T 1071-2016
  • 中國標準分類號:A 10
  • 國際標準分類號:07.040
  • 技術歸口:寧波市文廣新聞出版局
  • 批准發布部門: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修訂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經過挖掘保護,寧波市已建成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名錄保護體系。寧波市在2009年創造性地推出非遺“三位一體”保護模式,即把非遺項目、傳承人和傳承(傳播)基地捆綁保護,得到文化部的高度肯定。
但在非遺傳承保護中,由於沒有統一的規範和標準,非遺保護基地的建設水平參差不齊,有些非遺保護項目存在重申報、輕保護的現象。針對這些問題,寧波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寧波市非遺保護協會等單位2015年啟動了非遺保護傳承基地建設規範的編制工作。

編制進程

該標準由寧波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提出與歸口。
2018年6月21日,地方標準《非物質文化遺產“三位一體”傳承基地建設規範》(DB3302/T 1071-2018)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18年6月21日,地方標準《非物質文化遺產“三位一體”傳承基地建設規範》(DB3302/T 1071-2018)實施。

修訂依據

地方標準《非物質文化遺產“三位一體”傳承基地建設規範》(DB3302/T 1071-2018)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寧波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協會、寧波市文化館、寧波市標準化研究院。
起草人:汪志銘、鄺菁琛、孔燕、竺蓉、李雙、張一青、許可琢、李春暉、胡一俊。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基本要求
1
4 項目傳承
2
5 公眾傳播
4
6 發展利用
5
7 運行管理
6
附錄A(規範性附錄)基地的選址、建設和空間配置
7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非物質文化遺產“三位一體”傳承基地建設規範》(DB3302/T 1071-2018)規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三位一體”傳承基地建設規範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項目傳承、公眾傳播、發展利用與運行管理。該標準適用於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三位一體”傳承基地的建設。其它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可參照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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