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礦山三項監管

煤礦山三項監管是專家會診監管、風險分級監管和微信助力監管的總稱,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5年3月提出,並在全國範圍內推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煤礦山三項監管
  • 管理領域:安全生產
  • 時間: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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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發布

發文機關: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發文標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全面開展非煤礦山“三項監管”工作的通知》
發文字號:安監總管一〔2015〕22號
發文時間:2015年3月3日
發文目的:為推動加強創新型、學習型、服務型安全監管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安全監管科學化水平,解決非煤礦山安全監管人員總量偏少、專業人員匱乏和監管方法落後三重疊加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促進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專家會診監管

專家“會診”監管是指政府採取購買服務方式,組成專家組對非煤礦山進行全面檢查,提出整改建議,由安全監管部門嚴格執法,跟蹤督辦,直至整改銷號的監管過程。
(一)確保責任目標到位。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按照全覆蓋、細排查、嚴督辦、求實效的原則,制定專家“會診”監管方案,並於2015年3月底前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一司。要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分工、方法措施、資金渠道等內容,2015年6月底前完成地下礦山、尾礦庫和陸上石油天然氣開採企業專家“會診”工作,力爭2015年底完成全部非煤礦山專家“會診”工作。要爭取將專家“會診”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建立經常性的資金渠道和財務專項。
(二)確保“會診”機構到位。專家“會診”可以由省級、市級安全監管部門直接組織,也可以採用競標方式確定社會中介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制定專家資格條件,明確不同類型礦山專家組的專業構成,組建切合本地區礦山實際、滿足工作要求的專家隊伍。要簽訂契約文本,明確安全監管部門、技術服務機構(專家)和礦山企業的責任。
(三)確保“會診”標準到位。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分別制定地下礦山、露天礦山、陸上石油天然氣和尾礦庫、排土場等安全生產“會診”檢查表,突出重大危險源和事故多發環節、隱患常見部位。“會診”工作要採用查閱資料、勘查現場、考試演練、談話提問等方法相結合,確保全面掌握企業安全生產真實狀況。
(四)確保整治方案到位。專家組要按照“一礦一策”要求,形成“會診”報告和整治建議,送達“會診”企業主要負責人和負有直接監管責任的安全監管部門。“會診”不到位引發事故的要倒查責任。
(五)確保執法處罰和隱患整改到位。安全監管部門接到“會診”報告後,對存在的重大隱患要及時調查取證,下達執法文書,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並跟蹤督辦,確保隱患治理、問題整改和事故預防措施落實到位。
海洋石油天然氣開採企業專家“會診”工作由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以下簡稱海油安辦)各分部按上述工作方法、步驟、時間要求負責組織開展。

風險分級監管

風險分級監管是指安全監管部門根據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和風險程度進行安全風險分級,按照風險優先原則實施差異化和動態化安全監管的過程。
(一)確保基本情況普查到位。非煤礦山以獨立生產系統為單位,按照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本情況普查登記表(見附屬檔案)做好信息採集工作,並於2015年5月20日前通過線上填報方式錄入全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礎情況資料庫,相應安全監管部門和海油安辦各分部按照監管職責分工於2015年5月底前完成對企業上報信息的審核。線上填報和審核的具體辦法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一司另行通知。
(二)確保企業風險辨識到位。要指導督促非煤礦山企業樹立基於風險預控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風險辨識和風險管控工作體系,結合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組織專業力量和全體員工對照相關法規標準,深入排查崗位作業風險、設備設施風險和作業環境風險,建立風險管理檔案,並定期更新。
(三)確保風險公告到位。要指導督促非煤礦山企業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六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0號),設定礦山風險公告欄,給每名員工發放崗位風險告知和安全操作卡,在重大危險源、危險場所和設備設施上張貼風險標誌,通過崗位風險描述、手指口述等形式,確保每名員工都熟知崗位安全操作要點、危險危害因素、事故後果及預防應急措施等要義。
(四)確保按風險分級原則監管到位。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制定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分級監管辦法,根據企業特點、同期作業人數、設備設施狀況、安全管理水平、生產安全事故、遵章守法等情況,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評級和專家“會診”結果,按照風險程度從低到高劃分為A、B、C、D四類風險級別,實施差異化監管。對一般風險企業可以實行隨機抽查,對可能發生重特大事故的高風險企業要全覆蓋、零容忍,嚴防死守,實行重點監管。要根據企業風險變化情況及時調整風險級別,實施動態化監管。海洋石油天然氣開採企業分級監管工作由海油安辦各分部組織實施。
(五)確保全全風險防控到位。要督促非煤礦山企業落實風險管理措施、治理責任、治理資金和應急預案,健全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制度,對重大隱患實行發現、掛牌、治理、驗收、銷號閉環管理。

微信助力監管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依託騰訊微信平台開發了“微信助力礦山安全”業務專用微信群。微信助力監管就是利用非煤礦山業務專用微信平台,在監管機構和監管服務對象之間建立相對固定的聯繫方式,通過微信互動推進安全生產工作的過程。
(一)確保覆蓋人員到位。各級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機構(含海油安辦各分部、各監督處,下同)安全監管人員要帶頭並指導各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加入“微信助力礦山安全”業務專用微信群,幫助非煤礦山重點市、縣兩級政府有關負責人、相關專家和技術服務機構負責人加入微信群。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系統處級以上幹部和縣級安全監管局負責人都要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建立一定工作範圍的微信聯繫群組,明確監管服務責任。加入業務專用微信群和創建聯繫群組的具體方法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一司另行通知。
(二)確保傳送信息到位。各級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機構要明確專人負責微信管理,圍繞監管工作重點和本地區礦山安全生產特點,按照年有計畫、季有重點、月有主題的原則,做好信息編制和傳送工作,使解讀政策、宣傳法治、傳播知識、交流經驗和警示教育常態化、個性化。
(三)確保互動交流到位。監管幹部和企業負責人都要把微信助力監管工作作為轉變作風、服務企業、監督政府、共築安全的重要工具,主動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教訓和學習體會,做到有問有答、相互學習、相互提醒、共同提高。
(四)確保學以致用到位。要通過閱讀狀態反饋系統督促企業及時學習和掌握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傳送的工作信息,通過日常監管工作推動企業學習領會、貫徹部署、落實措施,真正發揮微信平台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推動作用。
(五)確保遵章守紀到位。要嚴守網路法規紀律,建立信息質量標準和審核把關制度,嚴防非法違規信息進入和相關資料泄密。要定期統計信息傳送、閱讀回應和整改落實等情況,及時表揚先進、鞭策落後,解決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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