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寧縣交通運輸局

靜寧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平涼市委辦公室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靜寧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平辦發〔2014〕73號)和《中共靜寧縣委靜寧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靜寧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靜發〔2014〕31號)精神,設立靜寧縣交通運輸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靜寧縣交通運輸局 
  • 機構性質: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將承擔的交通工程項目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交易職能劃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負責編制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道路運輸站場設施布局規劃;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發展預測、經濟運行分析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擬定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定額、工程造價和工程招投標工作的行業管理。
(四)負責國家、省、市列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重大項目論證立項、征地拆遷、施工建設的銜接協調、服務配合工作;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項目實施、(交)竣工驗收和管理養護工作;指導監督鄉(鎮)做好鄉村公路建設養護工作,負責鄉(鎮)通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年度考核工作;參與以工代賑交通建設項目的審查實施工作及交通扶貧工作。
(五)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監督管理;建立完善信息服務體系,指導運輸企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調整運輸價格;組織重點物資運輸和救災、搶險、節日運輸等緊急客貨運輸。
(六)負責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的籌融資工作,管理交通行業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本;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財務監督檢查和內部審計工作。
(七)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及交通法制宣傳教育;承擔縣公路“三亂”治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國防交通保障和民用運力動員等交通戰備工作;負責組織對公路水毀、地震等自然災害阻斷交通的緊急搶修。
(九)負責道路運輸和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公路應急預案;依法對交通運輸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交通運輸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計畫生育、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政務督查、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後勤事務、局屬單位國有資本、國有資產及政府採購的管理工作;擬定全縣國防交通工作的保障計畫,規劃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協調有關部門落實軍事需求,實施應急交通保障;負責民用運力潛力調查和動員徵用,制定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並負責管理和調用。
(二)規劃建設股
承擔全縣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的協調工作,負責編制全縣公路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實施計畫;負責國家、省列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重大項目論證立項、征地拆遷、施工建設的銜接協調、服務配合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建設項目國防交通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審查、申報;負責交通運輸項目建設的招投標;負責農村公路建設的技術指導和建設管理;負責組織、配合交通運輸項目的交(竣)工驗收工作;負責交通運輸項目統計報表及工程交(竣)工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承擔農村公路建設資料庫的維護、更新業務。
(三)管理養護股
負責路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承擔縣公路“三亂”治理辦公室、農村公路治理超限超載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依法行政和法制宣傳工作;擬定全縣農村公路養護規劃,下達農村公路養護計畫,指導全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質量監管;負責全縣“築路月”活動的組織開展、檢查評比;負責全縣農村公路養護統計月報及年報匯總工作,建立完善公路養護資料庫;負責對全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人員進行業務技術培訓;負責對年度農村公路養護任務進行督促檢查、考評,參與公路養護、安保工程交(竣)工驗收。
(四)運輸安全股
協調全縣綜合運輸體系建設,參與擬定綜合運輸發展規劃;負責交通運輸業經濟運行分析和信息化建設;監督管理運輸市場、計程車行業、城市公交、公路運政執法等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節能減排和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定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負責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處理工作。

其他事項

(一)靜寧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副科級全額事業單位,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名。主要職責:依據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護路產,維護路權;實施路政巡查;管理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維護公路養護作業現場秩序;依法查處各種違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案件;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二)靜寧縣農村公路規劃設計室,股級全額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擬定全縣農村公路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年度計畫;負責全縣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初步設計、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審查和申報;負責鄉村公路施工圖的設計和鄉村公路建設的技術指導;負責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統計表及工程交竣工資料的收集和歸檔;參與鄉村公路工程交竣工驗收。
(三)靜寧縣縣鄉公路養護站,副科級事業單位,財政供給,設站長1名、副站長2名。主要職責:負責編制縣鄉公路大中修和日常養護計畫;負責實施縣鄉公路日常養護工作,指導鄉村做好通村道路的養護,參與列養公路的交竣工驗收;協助路政執法大隊維護路產路權不受侵害;負責農村公路養護資料庫的統計和更新工作;組織對公路水毀、地震災害阻斷交通的緊急搶修。
(四)靜寧縣道路運輸管理局,副科級事業單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主要職責:貫徹實施道路運輸發展規劃、政策和規章;實施道路運輸行業有關技術規範、標準,負責道路客貨運輸、運輸站場、汽車維修、駕駛員培訓、出租汽車、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市場的監管和行政許可審批;負責道路運輸行業安全和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維護;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行政執法工作、道路運輸站場建設、國有資產監管、城市客運管理工作;下達重點物資運輸、搶險救災運輸、戰備物資運輸的指令性計畫並監督檢查。

附則

本規定由靜寧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靜寧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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