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應急管理局

靖江市應急管理局

靖江市應急管理局是靖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蔡斌。

2019年1月24日,中共泰州市委辦公室印發《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靖江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組建市應急管理局,在保留原安監局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基礎上,將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劃出到市衛生健康委,將市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市民政局的救災、市國土局的地質災害防治、市水利局的防汛抗旱指揮和水旱災害防治、市農委的草原森林防火,以及市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等7個職責整合,組建市應急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靖江市應急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19年1月24日
  • 所屬部門:靖江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徐建軍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鎮(街道)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依法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擬定相關規程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辦公室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各鎮(街道)各部門以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級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泰州下撥和本市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鎮(街道)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和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擬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且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相關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蔡斌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謝小彬同志負責安委辦具體工作,主要包括安全生產形勢分析、調查研究、提出建議,組織實施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整治、巡查、考核和專項督查等工作,督促指導鎮街(園區)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整改突出問題;負責推動鎮街(園區)安全監管能力建設;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安全生產領域改革、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等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綜治、平安創建、信訪維穩、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科技及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編制及組織實施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工作;負責人武徵兵、禁毒、中介機構及專家庫管理、考試點等工作;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日常工作。
具體分管綜合監督管理科、市安委辦(含考試點)。
周燕同志負責紀檢監察、基層黨建、機關日常管理、財務管理、績效管理、幹部人事、宣傳、民眾團體、安全保密、資產管理、文明創建及扶貧等工作;負責應急值守、發布預警和災害信息,銜接軍警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編制及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等工作;統籌各類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鎮街(園區)、部門和社會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協調火災防治、森林消防、水旱災害防治、颱風防禦、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及應急救援等工作,指導全市各類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及培訓基地建設管理工作。
具體分管局辦公室、主體辦和應急救援科。
陳亞宏同志負責全市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指導、協調和監管以及上述企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的換髮證和審核上報等行政審批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負責局行政許可服務事項、行政許可統計工作;負責石油化工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日常工作。
具體分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行政服務科。
陶軍國同志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和專項治理工作,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全市地震監測等方面工;負責冶金工礦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日常工作。
具體分管安全生產基礎科、地震監測中心。
副局長:陳俊、毛立峰、王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績效管理、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綜合監督管理科。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職責;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負責全市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依法承擔煙花爆竹行業並參與其他相關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依法組織開展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安全生產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建立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安全生產、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擔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依法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行業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四)安全生產基礎科。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從業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依法組織開展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行政服務科)。依法組織起草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承擔重要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行政執法案件和安全生產事故的案卷審核工作,依法承擔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參與局機關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承擔局行政許可服務事項,負責行政許可統計工作。
(六)應急救援科。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信息匯總、綜合協調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統籌各類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鎮(街道)各部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組織實施火災防治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標準,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防治工作。
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較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
指導全市各類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救災保障科。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
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和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國家、省、泰州下撥和本市救災款物的分配、使用及其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發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直屬單位

市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市地震監測中心
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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