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青神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青神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青神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神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 楊坡兒街8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地圖導航,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起草全縣市場監督管理有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質量強縣、食品安全、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質量提升、食品安全等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縣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加強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和督辦大案要案、疑難案件、跨區域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縣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全縣巨觀質量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全縣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產品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縣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指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核查、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量值溯源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協調指導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依法對標準制定和實施情況開展監督。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三)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縣認證認可工作。
(十四)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十五)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的制定,負責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十六)負責促進全縣民營經濟發展。負責全縣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任務制定、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及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維護。在縣委組織部指導下,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十七)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十八)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落實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
(十九)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零售和使用、醫療器械經營質量使用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定檢查制度,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二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四)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辦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按國家要求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大力推行一個視窗對外服務,加快整合消費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特種設備安全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6.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和理順市場監管體制,整合監管職能,加強監管協同,形成市場監管合力。深化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統籌配置執法職能和資源,相對集中行使處罰權,整合精簡執法隊伍,解決多頭重複執法問題。加快推進市場監管執法稽查機制建設,加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大案要案查處力度。
7.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推動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更好環境,幫助民營經濟解決發展中的困難,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加大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保護,鼓勵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鼓勵民營企業守法經營、做強做大。
(二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經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經信局負責全縣鹽業行業管理,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組織編製鹽業發展規劃,制定、組織實施產業政策。負責食品工業(含酒類)發展規劃、計畫及相關政策的擬定和組織實施工作。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全縣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負責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2.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管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3.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4.與縣衛健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健局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管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縣衛健局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縣市場監管局,縣市場監管局應當組織開展進一步調查。縣市場監管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應當及時向縣衛健局提出建議。縣衛健局會同縣市場監管局組織執行國家藥典,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互通互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縣財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擬定智慧財產權規範交易的政策。縣財政局負責監管智慧財產權交易場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國有資產等工作。承擔安全、維穩、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政務督辦、信訪、文明單位創建、新聞宣傳等工作。組織辦理黨代表建議、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辦各類會議。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本部門信息化建設、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政府採購、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承擔本部門財務預決算、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養老保險等工作。承擔本部門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負責本部門的依法行政、“兩法銜接”工作;起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審核本部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監督審核、聽證,指導行政執法過程中法律法規規章的運用,承擔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本部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等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和“放管服”等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定全縣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負責建立市場監管協調機制。負責經驗總結推廣工作。
(三)行政許可股。負責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公司股權出質登記及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上級市場監管部門授權或委託的部分行政審批許可權,縣級企業的檔案管理和查詢工作。按照“兩集中、兩到位”的要求,集中承擔縣級市場主體、有關組織及個人許可、審批、註冊、備案等有關事項,組織協調相關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頒發有關證照。承擔縣級企業的檔案管理和查詢等工作。梳理分析縣級行政許可信息和公開。指導、監督市場主體統一登記和證照核發工作。承擔指導全縣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全縣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承擔全縣企業法人基礎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工作。承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協助縣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開展幹部經商辦企業查詢工作。
(四)市場監督管理股。承擔規範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組織開展市場專項治理。負責成品油、糧食等重要商品的監管。負責動產抵押登記、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契約監管,查處契約欺詐行為。擬定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全縣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和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全縣契約信用建設。
(五)綜合監督管理股。擬定實施商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和指導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地理標誌產品、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調處商標糾紛。承擔馳名商標保護工作。擬定實施專利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和規範專利運用。組織和指導專利權保護工作。組織調處專利糾紛。擬定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廣告發布登記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開展廣告整治和查處廣告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廣告製作單位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擬定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承擔有關反壟斷調查和執法工作。指導實施全縣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等工作。擬定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擬定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政策,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等行政職責。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代理行業監管。
(六)消費者權益保護股。擬定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揮、調度全縣“12315”投訴舉報網路的運行,指導消費環境建設。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指導投訴舉報維權體系建設。指導消費糾紛調解,協調解決跨區域消費糾紛。承擔收集、掌握、綜合分析和研究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機構查辦消費維權案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負責上級部門交辦、有關部門轉辦和投訴、申訴、舉報專線電話中案源材料的收集、登記、轉辦、上報等工作。
(七)質量監督管理股(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股)。擬定推進質量強縣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工作。貫徹落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事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擬定全縣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預警管理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負責全縣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後和一般性工業產品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擬定全縣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的工作規則和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規範全縣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市場。負責全縣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事中事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自願性認證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八)標準計量監督管理股。擬定標準化發展戰略、規劃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標準(含標準物質)的立項、編號、發布等工作,協調指導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組織實施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工作。推動國際標準化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管理全縣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負責計量標準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建立全縣量值傳遞和溯源體系。建立和管理縣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和部門、企(事)業最高計量標準。負責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商品量、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貫徹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依法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風險分析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按規定許可權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
(十)食品安全協調股。負責推進全縣食品安全戰略重大政策措施的組織實施。負責分析預測及編制全縣食品安全總體狀況報告,推進全縣食品安全戰略重大政策措施的組織實施和食品安全的應急處置。負責對縣級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進行考核、評價。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青神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和指導全縣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及食品包裝材料、容器和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食品及相關產品生產加工領域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擬定並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和指導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督促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工作。負責全縣食鹽、酒類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食品添加劑使用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股。負責和指導全縣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安全狀況調查工作。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定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
(十三)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和指導全縣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安全狀況調查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定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負責保健食品的生產、經營、消費等各環節全鏈條全過程質量安全監管。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定並組織實施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措施。依據授權承擔特殊食品註冊核查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相關備案管理等工作。組織和指導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貫徹實施全縣藥品零售環節和化妝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計畫和措施。負責化妝品經營,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負責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安全監管和風險分析。承擔監督和指導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使用質量管理辦法的實施。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承擔和指導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的實施,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分類規則和技術指導原則。負責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並組織指導實施監督檢查。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依許可權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及疫苗等特殊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開展不合格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現場核查和處置等工作。依許可權對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企業進行監督檢查。
(十五)民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青神縣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縣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統籌協調。負責民營經濟目標考核。督查民營經濟工作各項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組織開展全縣民營經濟發展調查研究,擬定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創新民營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負責非公經濟工作。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促進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各項決策部署在非公經濟組織的貫徹落實。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指導民營企業發展;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庫;承擔私營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發展信息的統計、分析、公開等工作。擬定實施民營企業維權的制度措施。暢通維權渠道,配合做好對民營經濟合法權益的維權保護工作。負責全縣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政策的擬定和組織實施。配合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承擔縣非公經濟第二綜合黨委的日常工作。
(十六)信用信息監督管理股。擬定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全縣信用分類管理、信息公示和市場主體年報工作,負責全縣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牽頭市場主體信用建設和監管。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牽頭協調“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牽頭市場主體信用建設和監管。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承擔機關黨組織、黨員管理和幹部政治思想教育、作風建設等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承擔統戰、工、青、婦和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調查處理違反黨紀政紀的信訪舉報。負責本部門內部審計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劉炯

地圖導航

青神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