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組織管理全縣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管理多雙邊對本縣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縣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一)負責全縣會展業促進、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管理以青神縣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以及商務系統、經濟合作系統、貿促系統的專業展會等活動,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會展活動。牽頭負責出國(境)經貿展覽、品牌推介工作,牽頭引進境外、市外專業會展機構品牌及會展活動。指導協調全縣商務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二)牽頭負責推進投資促進、博覽等有關領域的經濟合作。擬訂全縣經濟合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三)統籌指導全縣投資促進工作。擬訂全縣投資促進政策、投資促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投資環境推介工作。統籌組織全縣重大投資促進活動,參與省、市重大投資促進活動。牽頭全縣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促進和落實。推進投資促進和管理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十四)推進我縣與國(境)內外相關區域合作。承擔我縣與國(境)內外相關區域經濟合作活動的有關具體工作。承擔推動我縣與港澳台地區經貿合作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管理我縣各駐外招商分局。
(十六)貫徹中央、省、市、縣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供銷合作社發展規劃,指導合作社制度建設和改革發展。指導全縣供銷合作工作。
(十七)制定全縣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組織協調現代服務業的有關具體工作,落實上級政策,代縣委縣政府草擬有關政策措施。指導全縣現代服務業工作。
(十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統計等工作。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按照青神聚力打造全國特色產業示範縣、環成都最美森林城市、開放發展的國際竹藝名城的發展定位,推進內資和外資有機融合發展,進一步最佳化對外經濟合作體制機制,積極搭建對外開放合作平台。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會展管理。縣商務局負責全縣會展業促進、管理工作。其他職能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涉及本行業本系統的行業展會。
2.外商投資管理。縣商務局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縣發展改革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核准、備案。
3.併購安全審查。縣發展改革局和縣商務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配合省市發展改革、商務、經合部門開展外國投資者併購縣內企業安全審查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縣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五條 本規定由中共青神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青神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第六條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公文處理、會議組織、新聞發布、政務信息、政務督辦、機要檔案、安全保密、目標管理、來信來訪、接待、財務等機關日常政務和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動保障、社團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黨代表建議、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綜合業務股。負責內審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商貿流通發展戰略、方針和政策;負責擬訂全縣商貿流通服務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除食糖外的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指導、管理、監督以青神縣名義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承擔上級商務主管部門安排的專業展會活動,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會展活動。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流通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縣流通領域市場體系建設和流通秩序的政策、規定及市場發展規劃,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負責全縣市場體系建設、電子商務發展促進工作,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社區商業發展,規範大型商業項目和商業集聚區發展,最佳化農村和中小城鎮商業網點布局,推進各類商品市場建設。負責編制集貿市場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共同配送等商貿流通體系建設工作。參與鄉村振興工作,推進城鄉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管理直銷、汽車(含報廢汽車、二手車)流通行業。落實國家、省關於豬肉及邊銷茶等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措施。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應急調控機制,組織重要商品產銷銜接。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指導藥品流通企業和繭絲綢行業發展。負責繭絲綢協調,拍賣、典當、租賃、再生資源(舊貨)流通、舊機動車交易、免稅商店等行業管理。指導、督促商貿行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和政策,研究擬訂我縣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國際經濟合作的相關政策、地方法規和政府規章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外貿進出口促進和數據統計工作,指導赴境外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負責指導全縣外商投資促進工作,依法審核、審批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相關事項;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活動,管理監督對外勞務派出機構。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組織管理全縣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負責外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常設駐青商務代表機構的管理。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負責全縣會展業促進、管理工作。負責貿促系統的會展活動。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電子商務產業發展戰略、方針和政策;負責擬定全縣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電子商務平台和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負責規範全縣各行業電子商務運用,負責電子商務項目的審核、申報與管理;負責培育引進電子商務企業和人才,拓展電子商務套用,壯大電子商務產業。指導電子商務企業和鄉鎮電子商務工作。
負責組織經濟合作系統的專業展會和各類重大投資促進活動策劃投資環境行銷,推介重點產業、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負責落實區域合作中的招商引資項目;負責匯總、包裝全縣產業招商項目;組織開展與境內外知名機構的投資促進戰略合作;負責對違反產業布局規範和招商引資秩序的事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促進、草擬投資協定文本、項目落地服務和數據統計工作。負責外來投資者紅色代辦服務工作,協助解決外來投資者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研究主導產業、新興產業及國內外同類產業投資促進政策,研究國內各地投資促進發展趨勢,向縣委、縣政府提出相關工作對策和建議。根據產業發展現狀,負責制定和更新產業招商目錄,確定本縣重點招商產業;負責重大招商項目的審核、把關、準入、協調工作。
負責統籌重大投資促進項目信息,建設項目信息庫;負責對招商引資項目信息的收集、篩選、提供、跟蹤工作;負責招商引資信息及工作動態的收集、通報工作;負責駐外招商人員的管理工作。
貫徹中央、省、市、縣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供銷合作社發展規劃,指導合作社制度建設和改革發展。指導全縣供銷合作工作。
負責服務業相關部門協調和主要指標(含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分析工作,提出建議。負責服務業重大項目收集、儲備工作,推進全縣服務業重大項目建設。負責家政服務、住宿餐飲、洗染等居民服務業和會展業的促進與管理工作。做好全縣市場運行監測和內貿行業統計分析工作,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規範企業促銷行業。
現任領導
商務局黨組書記:魯成洪
商務局局長:潘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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