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青神縣機構改革方案》(青委發〔2019〕2號)和《關於〈青神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青機改〔2019〕1號),制定本規定。第二條青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縣人社局)是青神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第三條縣人社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職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縣青衣大道298號
  • 性質:政府部門
  • 所屬部門:青神縣人民政府
職能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地圖導航,

職能職責

(一)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成眉同城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相關工作。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擬訂創業、就業援助和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全縣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年度計畫,制定相關制度、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負責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
(六)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監督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實施情況。依法督促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契約簽訂與履約時載明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條款。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負責留學回國人員的相關服務工作。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指導、監督各級各類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綜合管理工作。將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負責全縣事業單位人員的調配工作。
(九)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和縣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政策的實施。
(十一)牽頭擬訂並落實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組織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農民工技能培訓內容。
(十二)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與縣教體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縣人社局牽頭,會同縣教體局等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教體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辦文辦會、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綜治、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目標考核、應急管理、設備購置及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和幹部隊伍建設;承擔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課題調研、信息宣傳、新聞發布、史志編纂,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負責機關的財務管理和核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就業促進股。
牽頭執行國家就業促進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就業規劃、計畫和勞動者公平就業創業、特殊群體就業和就業援助政策措施;參與擬訂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就業創業補助資金;擬訂和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和規劃,指導和監督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綜合管理全縣職業技能鑑定、競賽,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負責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審批、管理、年檢,擬訂全縣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指導師資隊伍建設。負責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指導並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和公開招聘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調配、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和證書核發。負責“三支一扶”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承擔相關國家表彰獎勵獲得者、國務院榮譽稱號獲得者和省部級榮譽稱號獲得者的管理工作。審核縣級各部門的全省性評選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對象,承辦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和縣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和機關工勤人員聘用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信息統計工作。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繼續教育工作。開展教育、農業、工程、綜合四個系列的職稱評審、證書印發等工作,辦理全縣職稱初定、確認。負責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省有突出貢獻專家、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員的推薦、選拔、考核及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專家服務基地、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的推選及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專家智力服務基層工作。負責留學回國人員的相關服務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社會保險股。
貫徹執行養老保險、工傷和失業保險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編制、審核並報送全縣征地拆遷安置中涉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社會保障方案,覆核並報送全縣困難企業養老保險緩繳手續。負責企業職工和個體參保人員、靈活就業人員養老金領取審批;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和病退審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公司許可證審批;企業特殊工時和綜合計時制審批;受理、調查、上報職工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負責局信息中心建設工作。牽頭負責本系統“放管服”改革。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監察內審股。
負責擬訂全縣有關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全縣有關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參與監督全縣專項就業資金的使用管理。組織對全縣有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評價。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縣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查處涉及有關基金安全的違規違紀案件。按要求開展相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工資福利股。
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職以及離退休待遇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工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津貼工作。負責事業單位符合條件退休人員一次性退休補貼的審批。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毛星燕

地圖導航

青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