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十二屆十次全體會議

青海省委十二屆十次全體會議於2015年11月20日至21日,由青海省委召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委十二屆十次全體會議
  • 時間:2015年11月20日至21日
會議內容,特點,指導方針,

會議內容

11月20日至21日,青海省委召開十二屆十次全體會議,深入學習貫徹中央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審議通過了《中共青海省委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建議》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青海工作重要指示為指針,堅持以中央“五大發展”理念為主線,堅持以生態保護優先理念協調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對確保青海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出了科學指導意見。

特點

省委《建議》的突出特點是,牢牢把握特殊省情,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位置來抓,切實擔負起對國家生態安全應盡的特殊責任。《建議》強調深入落實全國和青海省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恪守綠水青就是金山銀山,把生態文明理念貫穿到經濟社會發展各個方面,禁止開發區嚴守管制原則,限制開發區嚴守控制原則,重點開發區嚴守開發原則,決不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一時經濟成長,堅定地走綠色循環低碳發展之路,持續打造綠色青海,有效服務中華民族長遠利益。

指導方針

《建議》提出牢固樹立綠色政績觀和綠色生產觀、消費觀,科學實施一批重大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堅持節能與減排相互促進、整治與綠化協同推進,探索構建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並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形成與生態文明新時代相適應的體制機制、空間格局、產業結構和生產生活方式,著力建設生態文明先行區,著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築牢天藍、地綠、水淨的美好家園,彰顯了綠色富省、綠色惠民,使保障國家生態安全的主體功能切實得到了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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