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科技、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協調解決全區現代化工業體系建設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協調推進科技創新工作。統籌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和科研機構布局。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領域內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承擔區科技創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推進重大科技創新決策議事協調和諮詢制度建設。
(三)負責擬訂科技發展和基礎研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建設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推進科技資源開發共享。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四)統籌科技資源,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建立科技金融服務的統籌協調機制。牽頭建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管理監督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培育發展
高新技術企業。組織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相關工作。
(七)研究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推動區域和
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及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組織科學技術獎勵評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科技服務業發展規劃,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等發展。配合有關部門承擔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八)負責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與發展,指導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等建設。
(九)負責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引進國外智力、外國專家管理、出國(境)培訓管理的相關政策。承擔領域內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等工作。
(十一)負責科技成果、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市場的規範管理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培訓、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國防科技工業管理、科技應急管理、科技安全生產以及相關統計管理與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
(十三)負責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的政策和建議。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
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基地)發展,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工作。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工作。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承擔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相關工作。推進工業和信息化品牌建設。
(十五)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行業管理,制定工業行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行業發展意見建議,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等方面推進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全區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民用爆破物品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推進信息產業發展。指導
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有關問題。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
(十七)研究提出網際網路與工業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與工業深度融合。指導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推廣套用信息技術,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
(十八)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
(十九)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負責科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培育、引導、扶持相關領域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上級關於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
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圍繞貫徹實施
科教興國戰略、
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
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提高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分析水平,加強行業發展趨勢研究,創新行業管理模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充分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最佳化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環境。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涉及職責分工的部門,要建立信息共享、行政執法聯動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機要保密、安全應急、值班管理、檔案管理、信訪輿情、綜合性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對外聯絡、信息化建設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群團、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老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
科技產業科
擬訂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組織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統籌科研誠信建設。負責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 推動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領域內招商引資、招才引智、軍民融合、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等工作,指導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建設。組織實施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等工作。負責科技信息市場、科技培訓及相關統計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創新服務科
擬訂科技發展和基礎研究規劃、計畫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產學研結合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牽頭建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管理監督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重大科技項目聯合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推進科技資源開發共享。統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組織科學技術獎勵評審相關工作,指導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等建設。統籌科技金融工作,建立科技金融服務的統籌協調機制。負責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推進行業協會發展和領域內品牌建設。負責區特邀經濟諮詢的聯絡、協調工作。負責區科技創新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工業運行科
擬訂工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負責組織實施工業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的政策和建議。負責推進工業領域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基地)發展,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全區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管理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工作。負責監測分析領域內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管理和民用爆破物品管理工作。負責領域內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
信息化推進科
擬訂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負責組織實施信息化產業政策,負責推進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基地)發展,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化行業管理,負責推進信息產業發展,指導
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網際網路與工業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與工業深度融合。推廣套用信息技術,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指導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
現任領導
局長:夏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