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市北區應急管理局

青島市市北區應急管理局

青島市市北區應急管理局,是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市北區應急管理局
  • 所屬部門: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青島市市北區
  • 現任領導:武宗科(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負責並組織指導協調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區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擬訂有關政策措施、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部門、各單位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
(三)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組織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全區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布局和建設。建立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負責組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信息匯總上報,組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
(七)負責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區級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指導各部門、各單位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以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協調消防工作,協調各部門、各單位開展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負責組織並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下達指令調撥救災儲備物資,管理、分配各類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部門、各單位等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組織、參與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檢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參與監督檢查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統計分析工作,通報有關情況。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監督管理區管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駐區中央四級及以下單位、省管三級及以下單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三)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五)負責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負責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有關工作。負責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培育、引導、扶持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十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保障救災工作。
(十七)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對外交流合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應急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應急領域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十八)承擔防汛、抗震救災、山林防火等相關指揮部日常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1.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上級關於深化“一次辦好”改革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簡化最佳化審批流程,規範縮短審批時限,加強事中事後監管。2.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完善屬地、部門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預防控制體系,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安全監管和執法檢查,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加強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建設,強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社會化監督。嚴格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懲戒和激勵制度。3.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管理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災民眾基本生活需要,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涉及職責分工的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行政執法聯動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1.關於自然災害防救。區應急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負責並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照許可權作出決定,在市政府及上級部門領導下參與較大及以上級別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承擔一般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協調相關部門山林火災、水旱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城管局等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在上級部門指導下開展山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山林火險、火災信息。區城管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許可權內山林火災和洪水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開展山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國有山林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組織轄區內市政道路、河道、橋樑、涵洞、公園、行道樹、雨水斗等設施的巡查、維護、泄洪、排險工作,監督指導區內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小區的防汛工作。必要時,區城管局可以提請區應急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2.關於危險化學品監管。區應急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核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並監督指導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單位的備案、核銷工作;負責第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備案;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有關工作。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依據有關部門的許可證件,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企業營業執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採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負責對用於裝卸、運輸、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目錄》範圍內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3.關於成品油監管。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能,嚴格成品油批發、零售資質審核,依法嚴格查處不法企業非法調和油品、銷售偽劣油品、相關證照不齊、產品標識不全、向汽車或者機車銷售普通柴油等行為。區商務局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按照規定查處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流通秩序。區應急局負責成品油安全生產、經營許可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成品油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負責依法查處有證無照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相關部門依法提請的成品油違法違規行為。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宣傳、綜合性文稿起草、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安全應急、值班管理、信訪輿情、建議提案辦理、對外聯絡、信息化建設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群團、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老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裝備工作。組織開展應急領域對口支援和扶貧工作。
應急指揮科(掛區應急指揮中心牌子)
統籌負責應急管理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擬訂全區綜合防災減災、應急管理有關規劃。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統一協調指揮全區應急救援隊伍,負責區級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一般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組織開展應急值守工作。擬訂綜合防災減災政策、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並組織實施,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指導有關部門、單位防災減災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等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建立應急物資供應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區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等防治工作。協調實施消防技術標準和規程,協調開展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負責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防汛指揮部辦公室、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
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安全生產有關規劃。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安全生產責任目標,並監督落實。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負責全區各行業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工作,牽頭辦理省市各級重大隱患的治理和銷號工作,通報安全生產情況。負責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負責危險化學品、工礦商貿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承擔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有關工作,負責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油氣管道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和違法違規行為。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相關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參與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查,負責事中事後監管,負責相關行業應急預案備案,參與相關行業一般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
承擔重大政策調查研究工作,起草相關政策、管理辦法。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指導建立完善全區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依法組織參與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承擔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分析,監督檢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落實事故處置評估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及勞動用品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災害保險等相關經濟政策建議。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對外交流合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科研、專家隊伍和科技創新基地的協調服務工作。承擔合法性審查、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監督各部門、各單位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職能轉變和行政許可集中受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應急領域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和招商引資、招才引智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武宗科
副局長:秦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