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即墨區文化和旅遊局

青島市即墨區文化和旅遊局

青島市即墨區文化和旅遊局(以下簡稱區文化和旅遊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青島市即墨區新聞出版廣電局、青島市即墨區文物局(以下簡稱區新聞出版廣電局、區文物局)牌子,歸口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宣傳部領導。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審核同意的《青島市即墨區機構改革方案》和區委、區政府《關於青島市即墨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區文化和旅遊局貫徹黨中央關於文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即墨區文化和旅遊局
  • 外文名:Qingdao Jimo District Bureau of culture and Tourism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馮媛媛(局長)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著作權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領域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管理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電影和文物工作進行行業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和品牌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三)負責統籌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推進文化和旅遊領域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加快推進新舊動能轉換,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
(四)負責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開發推廣戰略並組織實施,企業文化、旅遊及全區整體形象宣傳推廣。指導、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創新發展,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協調全區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
(五)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規劃、引導公共文化和旅遊產品的保護、開發、生產,指導全區重點文化旅遊設施和基層文化旅遊設施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建設。
(六)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藝術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
(七)負責全區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工作。對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數字出版物)等出版、印刷、複製、發行活動以及內容進行監管。
(八)負責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電影放映經營機構和廣播電視播出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推進電影和電視劇事業、產業發展。
(九)承擔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普及發展。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負責管理、指導全區文物、博物館、考古工作。負責全區文物資源調查、搶救保護、考古研究和監督管理工作,做好不可移動文物的申報、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博物館收藏、研究、展示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代管區旅遊發展服務中心。
(十三)負責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著作權和文物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培育、引導、扶持文化、旅遊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行業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創新文化和旅遊行業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加強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促進本地優秀文化交流和傳播,創作具有即墨地域特色的文藝作品,構築即墨特色文化旅遊品牌體系建設。加強政策引導和規劃,整合各類文化和旅遊資源,健全現代文化和旅遊產業體系,推動全區文化和旅遊事業健康、穩步發展。

職責分工

區行政審批局和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應當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按照《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島市即墨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組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檔案執行。
區行政審批局對劃轉的行政許可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依法履行職責,並對行政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牽頭建立完善協調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機構的關係,研究解決現場踏勘、審圖驗收等環節的銜接措施。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要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區行政審批局實施的審批行為和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進行監督,依法確定和調整行政審批實施所需的審批條件、技術標準等審批規範,明確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的要求、規則和限制性規定等,及時調整和完善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各部門要加強銜接配合,決不允許推卸責任、決不允許出現監管空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法規科牌子)。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機要保密、值班管理、信訪輿情、檔案管理、綜合考核等工作,承擔綜合調研、綜合性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對外聯絡、信息化建設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辦行政應訴相關工作。協調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招才引智相關工作。統籌文化和旅遊行業意識形態工作
(二)規劃發展科(掛市場配置促進科牌子)。擬訂文化、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電影和文物工作相關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政策,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和相關活動的開展、推介,培育文化和旅遊企業,推進文化和旅遊活動品牌建設,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與相關產業和業態融合發展。負責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領域運用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招商引資相關工作。牽頭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工作。
(三)監督管理科(掛應急管理科牌子)。負責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和文物行業監管,擬訂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工作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安全應急檢查、教育培訓,協調突發事件、突發輿情處置及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監管和便民惠民工作,指導服務質量提升。負責指導區級重點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及基層文化旅遊設施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假日文化和旅遊市場的檢查指導,確保假日市場平穩運行。指導協調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區文化和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區文化和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青島市即墨區文化和旅遊局局長:馮媛媛
青島市即墨區文化和旅遊局黨組副書記:邱永偉
青島市即墨區旅遊服務發展中心主任:高健
青島市即墨區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於作連、曲維偉、遲超勛、劉廣壽、劉紅俠
青島市即墨區文化和旅遊局副處級幹部:隋美玲
青島市即墨區文化和旅遊局二級調研員:莊萬德、田溪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辦公室、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國“節約型機關”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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