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學法學會

青島大學法學會

青島大學法學會(以下簡稱“法學會”)成立於2004年,是面向青島大學,獨立自主組織法學相關活動的學生組織,學會在民主與法治的指導下,本著求實創新的組織活動原則,以團結廣大法學愛好者為起點,立足於學術交流,致力於打造一個完備的學術交流平台,以此培養大學生“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在全校形成“人人尚法”的濃厚氛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大學法學會
  • 外文名:QINGDAO UNIVERSITY LAW SOCIETY
  • 英文簡稱:QDULS
  • 性質:專業知識類學生社團
  • 成立時間:2004年
發展歷史,組織章程,組織機構,社團活動,會徽標識,

發展歷史

本學會成立於2004年,在學校與學院的關懷下,迅速發展壯大,成為青島大學唯一也是最大的法學相關專業學生社團。2016年第十三屆青島大學法學會正式成立並開展工作,經學院及主管部門批准將原網路部與原宣傳部合併,組成新的網路宣傳中心,全面負責宣傳工作。同時,自主設計本學會會徽標識,全面修改了學會章程,使法學會煥然一新。

組織章程

章程全文
青島大學法學會章程
(2016年9月修改)
為提高管理水平,規範成員行為,實現學會目標,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青島大學法學會(以下簡稱“法學會”),英文全稱為QINGDAO UNIVERSITY LAW SOCIETY,英文縮寫為QDULS。法學會是學生自主管理的專業知識類學生組織。由法學院黨委、團總支領導,法學院老師幫助和指導,並接受青島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管理。
第二條 法學會的宗旨是:傳播法律文化,促進學術交流,形成尚法傳統,服務全校師生。
第三條 法學會的目標是:通過學術交流,把法學會打造成為一個完備的學術交流平台,培養廣大學生“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在全校形成“人人尚法”的人文氣氛。
第四條 法學會的組織理念是:以人為本,科學管理。
第五條 法學會的工作理念是:團結合作,務實高效。
第六條 第一至五條是對法學會的基本規定,對法學會全體成員、全部檔案均產生約束力,法學會全體成員之行為、全部檔案之內容不得與之相違背,否則一律無效。
第二章 會員
第七條具有青島大學學籍的學生可在法學會納新期間報名,通過考察均可加入法學會並取得會員資格。
第八條法學會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參加全體會議,並享有平等的表決權;
(二)參與法學會工作,參加法學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三)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對法學會各級負責人及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批評和質詢。同時,成員之間享有表達合理意見、建議、監督等權利;
(四)對任何成員的違反本章程的行為和其他違紀行為,所有成員一律享有向執行機構或向團總支進行揭發檢舉的權利。
(五)換屆期間,任何成員均享有平等的競選的權利;
(六)會員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法學會成員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所有成員不論職位一律平等遵守本章程之各項規定,任何人不得凌駕於本章程之上;
(二)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加強學術交流;
(三)積極參加學會集體活動,參與法學會舉辦的各項活動,並遵守相關紀律,維護法學會的社會榮譽;
(四)認真負責地完成工作,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嚴禁敷衍塞責、拖拉懶散;
(五)會員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 所有成員必須出席全體成員大會,各部成員必須出席本部的例會;不能出席全體成員大會者,須向所在部門部長請假,並層報主管本部門工作的副會長及會長。不能出席例會者須向所在部門的部長請假;請假理由必須合情合理,否則不予批准。
第十一條 各部部員欲辭職者應向所在部門部長提交《辭職申請書》,說明辭職原因及其他必要情況,部長將辭職者個人情況及部長意見以書面形式連同辭職申請書一併上交執行機構,由會長、副會長批准;各部部長、小部長欲辭職者,應向執行機構提交《辭職申請書》,說明辭職原因及其他必要情況,由會長、副會長批准;會長、副會長欲辭職者,向團總支提出《辭職申請書》,說明原因及其他必要情況;以上人員的申請一經批准,即視為已經辭職,檔案管理人員將其檔案撤銷。
第十二條 出現如下情況會員資格喪失
(一)失去青島大學學籍;
(二)自願退出並經辭職程式獲準;
(三)經一個工作年度,不再繼續留在法學會工作,會員資格自動喪失;
(四)嚴重違反有關紀律規章,責令退出;
(五)導致會員資格喪失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法學會下設全體成員大會、執行機構、管理機構等主要機構。
第十四條 法學會全體成員大會是法學會最高權力機關,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全體成員大會由執行機構負責召開;遇緊急情況或重大事件,執行機構可以臨時召開全體成員大會。
第十五條 理事會是執行機構,也是法學會的領導機構,由會長1人,會長助理1人,副會長3至5人、秘書長1人組成。執行機構領導學會的一切事務,包括處理學會各種重要事件,制定各種重要規定,協調全體成員關係,制定階段工作計畫,組織納新和換屆工作,對會員的各種違紀行為做出處罰決議等。
第十六條 法學會實行會長負責制。會長領導法學會的日常工作,召集法學會會議,對管理機構成員進行分工,代表法學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組織實施工作計畫;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
第十七條 管理機構包括:秘書處、網路宣傳中心、學術部、活動策劃部、實踐部等五個主要機構,分別負責法學會具體工作。
第十八條 秘書處:實行秘書長負責制,設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
4人,秘書15人。負責處理法學會的日常工作,管理學會財物,負責每次會議內容的起草和會議記錄,管理會議檔案、會員檔案,並做好學期工作計畫總結等。
第十九條 網路宣傳中心:由1名副會長分管部門工作,設部長1至2人,小部長4人,幹事15人。負責法學會的所有宣傳工作,管理人人網、微信、微博、QQ等網路宣傳平台以及學會會徽。
第二十條 學術部:由1名副會長分管部門工作,設部長1至2人,小部長4人,幹事15人。舉辦法學會相關的學術活動,如模擬法庭、法律AB劇等,管理法學會學術資源,提供相應智力支持。
第二十一條 活動策劃部:由1名副會長分管部門工作,設部長1至2人,小部長4人,幹事15人。組織本會舉辦的活動,並起草策劃書,做好活動總結,舉辦憲法宣傳日及相關活動等。
第二十二條 實踐部:由1名副會長分管部門工作,設部長1至2人,小部長4人,幹事15人。負責對外聯繫及各種活動所需經費的籌集,協助其他各部門進行工作等。
第四章 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法學會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初在全校範圍內(以法學院為主)納入新會員;納新方案有執行構制定;納新工作由各部負責;部長納新時必須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通過初試、複試等程式,擇優錄取新成員。
第二十四條 各部實行例會制度;例會由部長根據情況召集。
第二十五條 法學會實行嚴格的檔案管理制度,並努力使檔案管理向電子化、系統化的方向發展。
第二十六條 證件管理制度:法學會全部人員統一發《工作證》。
第二十七條 法學會實行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各部的因公支出須事先向執行機構申請批准;支出必須合情合理;必須開據統一、規範、正式的發票;學會所有收支均須明確列出,由秘書處將清單定期向各部報告,接受各部監督。
第二十八條 法學會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召開全體成員大會或部門例會等情況下均進行考勤;執行機構、各部部長必須按時進行考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考勤記錄。
第二十九條 各部部長向執行機構傳送工作計畫等材料時一律按規定形式傳送至此。
第三十條 為促進法學會成員與廣大法學愛好者的交流,擴大法學會的影響,開通人人網、微信、微博、QQ等宣傳平台,日常維護管理工作由網路宣傳中心負責。
第三十一條 法學會每學年末進行換屆工作,所有崗位一律實行競選,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通過競選擇優錄用。
第三十二條 執行機構、各部工作交接時,所有存檔檔案、資料、現有財物一併交給新一屆領導機構、部門。
第五章 會徽
第三十三條 會徽由圖案標識和文字標識兩部分組成,是法學會的象徵,法學會享有會徽專屬使用權。
第三十四條 會徽由網路宣傳中心管理,經執行機構批准可用於法學會各項工作中。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和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修改須由執行機構提議,全體成員大會會員2/3以上贊成通過。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經法學院團總支批准、蓋章後方能生效;法學院團總支批准、蓋章時間即為本章程生效時間。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2004年制定並生效實施,2016年9月修改並生效實施。

組織機構

理事會
理事會是執行機構,也是法學會的領導機構,由會長1人,會長助理1人,副會長3至5人、秘書長1人組成。執行機構領導學會的一切事務,包括處理學會各種重要事件,制定各種重要規定,協調全體成員關係,制定階段工作計畫,組織納新和換屆工作,對會員的各種違紀行為做出處罰決議等。
全體成員大會
全體成員大會是法學會最高權力機關,由全體會員組成,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全體成員大會由執行機構負責召開;遇緊急情況或重大事件,執行機構可以臨時召開全體成員大會。
青島大學法學會
全體成員大會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執行機構,也是法學會的領導機構,由會長1人,會長助理1人,副會長3至5人、秘書長1人組成。執行機構領導學會的一切事務,包括處理學會各種重要事件,制定各種重要規定,協調全體成員關係,制定階段工作計畫,組織納新和換屆工作,對會員的各種違紀行為做出處罰決議等。
管理機構
秘書處:實行秘書長負責制,負責處理法學會的日常工作,管理學會財物,負責每次會議內容的起草和會議記錄,管理會議檔案、會員檔案,並做好學期工作計畫總結等。
你想做主持嗎?你想當禮儀嗎?你想認識更多的朋友嗎?你想提前體驗秘書的工作嗎?如果你回答“想”,那就加入我們秘書處吧!秘書處是連線各個部門的橋樑,是一個承上啟下統籌協調的綜合性部門,負責整個法學會例會記錄工作、考勤工作、檔案製作,管理法學會資金等問題。只要你對秘書處充滿熱情,we want you!
網路宣傳中心:負責法學會的所有宣傳工作,管理人人網、微信、微博、QQ等網路宣傳平台以及學會會徽。
網路宣傳中心是由原網路部和宣傳部合併成立的新部門,負責法學會的宣傳和推廣工作,對外展示學院風采,對內報導各項活動。這是一個擁有魔力的神奇的部門,你可以做一個神秘的小編隱藏於微信後方,可以用相機紙筆記錄你我的生活,可以拿起畫筆感受色彩的魅力,你可以學習各種技能,做一個技術宅……你的身份變幻莫測,只要你充滿激情,熱愛生活,都可以加入我們,我們在這裡等你來!
學術部:舉辦法學會相關的學術活動,如模擬法庭、法律AB劇等,管理法學會學術資源,提供相應智力支持。學術部是法學會的五大部門之一,作為與"學"聯繫最緊的一個部門以提高學術水平為中心原則,組織各種與"學"相關的活動,讓"學"更好的運轉。定期的例會以其多樣化的形式向你奉獻知識的饕餮盛宴,案例討論、社會熱點問題分析、知識競賽、讀書會……你能想到的形式我們都可以有。傳統的活動會帶給你智慧的薰陶,模擬法庭、法律情景劇、憲法知識競賽,實務的訓練讓你愛上法學邏輯的嚴密,學思並重,知行合一。不設門檻,不加限制,只要你有想法,只要你熱愛學術,都可以加入我們。
活動策劃部:組織本會舉辦的活動,並起草策劃書,做好活動總結,舉辦憲法宣傳日及相關活動等。每策劃一場活動,都要有一個明確的目標。就像一條行駛在茫茫大海上的船隻,如果找不到確定的方向,便會迷失。活動策劃需要的就是通過制定活動預期,最大限度地吸引大家參加、竭盡所能地完成活動的各種目標,並傳達出活動背後所隱含的深遠含義。活動策劃部主要負責各種活動的策劃工作,協調各個部門之間的關係,當學會要組織一些集體活動時,由於各個其他部門的職能有限,策劃部便顯示出她生命力,如何將大家成功的結合成一個集體,如何用更好的方式成功的舉辦活動,便是策劃部的職責所在.策劃部所涉及的方面包括活動詳細計畫,海報設計,活動材料總結,各個部門任務分配以及為其他各部門提供方便的工作環境等各方面,這要求部門不僅需要招收能力突出的人才,更需要其他各個部門的大力協助.
活動策劃部為廣大學生提供了一個可以參與活動全過程的平台,通過這個平台,可以很好的鍛鍊你的統籌能力,同時可以積極的參與到活動中展示對法學的熱情與良好的知識儲備。同時還有形式多樣的活動:模擬法庭、憲法紀念日簽字活動與專家講座等。
實踐部:負責對外聯繫及各種活動所需經費的籌集,協助其他各部門進行工作等。實踐部作為一個雙向的部門,我們的主要工作在於做好為法學會各個活動拉贊助的工作。密切關注社會信息,發掘各個行業有興趣到高校宣傳或樂意贊助學生活動的商家,洞察商家合作意向,及時收集信息,了解學院與商家各利益所在和共同需要,並以兩者的結合點為出發點與贊助商進行雙向溝通。擴大我們的社會影響力和活動開展的社會效應。
實踐風采,連通四海。
有您一分支持與認同,打造一百分精彩出眾!

社團活動

模擬法庭
青島大學法學會
模擬法庭
模擬法庭是法學會最具特色的活動,由學院內比賽,駐青高校四校聯合比賽等賽事組成。我學會在學院內獨立組織,校外聯合其他高校相關社團共同舉辦,我校學生並在四校聯合比賽中屢獲佳績
法律AB劇/法律情景劇
青島大學法學會
法律AB劇/法律情景劇
每位參與者都是優秀的演員,他們用專業的知識與精湛的演技,為我們帶來一場接著一場的饕餮盛宴
憲法日法制宣傳活動
青島大學法學會
憲法日法制宣傳活動
學會組織相關法制宣傳活動,舉辦憲法知識競賽等。
舉辦學術與經驗交流會
青島大學法學會
舉辦學術與經驗交流會

會徽標識

會徽標識組成和圖案
由文字標識、圖案標識、組合標識組成
以藍色為主色調,既體現法律的包容萬象,法學會廣闊的未來,也與青島大學校徽相輝映,深紅體現法學的莊重嚴謹;翻開的法典以及從書中騰空躍起的法字象徵著法學會的專業性與歷史使命;橄欖枝則代表了和平,同時象徵著“法”定紛止爭的作用;下面的數字是青島大學成立的時間,字母是法學會英文簡稱 。
明德來源自“大學之道,在明明德”,是法科學生乃至全體大學生的共同追求,同時也是青島大學校訓首詞;尚法,崇尚法律,是法律人的最高信仰;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是我們的宗旨;致專,體現法學會的專業性,傳播法律弘揚法律文化,促進法學學術交流,是我們的奮鬥目標。這八個字濃縮了我們法學會宗旨的精髓 。
本會徽由第十三屆法學會網路宣傳部及顧問製作。2016年9月9日正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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