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岡縣審計局

青岡縣審計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擬定審計、財經方面的法規;制定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情況;組織領導協調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黑龍江省審計條例》的規定,直接進行審計。向縣長提交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岡縣審計局
  • 地址:青岡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下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擬定審計、財經方面的法規;制定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情況;組織領導協調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黑龍江省審計條例》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縣政府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鄉(鎮)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4、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5、縣政府部門管理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財務收支。
7、組織對縣直屬國家機關各委辦、局正職領導(含副科級單位正職)、股級單位正職以及縣直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屆滿或任期內辦理晉升、調任、轉任、輪換、退休、辭退、解聘等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8、對縣級國有企業和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
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三)向縣長提交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四)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政府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向縣政府報告和縣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六)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人秘股、綜合股、財政金融審計股、文行社保審計股、經貿審計股、基建審計股、農林審計股、經濟責任審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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