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區計畫生育委員會

根據吉青府辦發[2003]7號檔案精神,區計生委的主要職責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江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制定貫徹實施辦法和具體措施,並對全區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原區計畫生育委員會
  • 隸屬單位:人民政府的工作機構
  • 機構作用:切實為人民服務
  • 地理位置:青原區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2、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數據統計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3、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參與並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進行綜合治理;組織計生幹部的專業培訓、負責業務管理。
4、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區計畫生育服務中心和全區鄉鎮(街道)計畫生育服務所的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
5、協調區財局、發改委分配各級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經費;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的藥具、物資的計畫、管理;指導、監督社會撫養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
6、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設三個單位:即青原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站、青原區計畫生育服務中心、青原區計畫生育協會辦公室。上述三個單位均為副科級事業單位;內設五個職能科室:即秘書科(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計畫統計科、科技服務科、宣傳教育科。
紀檢組(監察室)為區紀檢(區監察局)派駐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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