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石縣君禁約事碑記是明代文物。
簡介,碑文,
簡介
碑存於石高山保全禪院。 碑為圓首形。高120、寬55、厚13厘米。青石質。 碑文為楷書,共10行,滿行24字。 碑立於明天啟七年(1627)。
碑文
靈石為禁約事,照得本縣石膏山乃白衣尊神修行坐化所在。往時林木茂盛,住持僧人用意看守,不聞採取。邇來有等規利棍徒,串通住持僧人往往盜伐,褻神藐法,深為可恨,合行禁約。為此:示諭該管地方鄉約人等,不時稽查,如有前項盜伐之徒,指名稟縣,定行拿究。本縣仍不日親詣處所嚴行查勘,若有乘便受賄隱匿不舉者,查出一體連究,決不輕貸,須至示者。 特 右仰通知 大明天啟七年十一月初六日 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