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石縣人大志

靈石縣人大志

《靈石縣人大志》是靈石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編纂的地方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石縣人大志
  • 作者:靈石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類別:地方志
  • 編纂人員:張茂堂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人民民眾創造了歷史,只有人民才是歷史的主人。中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類歷史上最進步的民主制度。靈石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是靈石縣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它依法行使地方國家權力,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促進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推動全縣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不斷前進。

作品目錄

封面
靈石縣人大志
《靈石縣人大志》編纂領導組
《靈石縣人大志》編輯人員
題詞
圖片
張友漁同一志為《靈石縣人大志》題詞
張友漁同志和靈石縣第八屆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兩院”同志合影
靈石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首次會議全體留念
靈石縣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及工作人員
靈石縣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
靈石縣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
靈石縣選出的山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靈石縣選出的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靈石縣選的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體表
晉中地區人大工作聯絡組在靈石召開全區各縣、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辦公室主任會議全體留念
出席靈石縣第四屆第二次人民代表大會的四位人民代表。
省委書記李立功同志同靈石縣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全體代表合影留念 1984.4.12
目錄
概述
第一章 人民代表
第一節 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
一、選民登記 選區劃分
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四、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第二章 各界人民代表會議
第一節 首屆各界人畏代表會議
第二節 第二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
第三節 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
附表(件)1—5
第三章 縣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節 大會組織
第二節 審查報告 決定大事
第三節 選舉縣級國家機關領導人
第四節 辦理代表議案
附表(件)1—3
第四章 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一節 機構設定
第二節 聽取審查報告 作出重要決定
第三節 任免幹部
第四節 聯繫代表
第五節 組織視察
附表(件)1—3
第五章 基層政權建設
第一節 解放後靈石縣基層政權沿革
第二節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
附表(件)1
大事記
附錄
1、靈石縣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大力開展多種經營儘快使農民富裕起來的決議
2、靈石縣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建設林區縣實施方案報告的決議
3、 關於建設林區縣實施方案的報告
4、靈石縣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復“靈石”報告的決議
5、關於修復“靈石”的報告
6、關於靈石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畫(草案)的報告
7、關於加強煤炭生產管理的報告
8、關於幫助貧困村發展生產儘快致富的報告
9、靈石縣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10、靈石縣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11、靈石縣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12、靈石縣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映議
13、靈石縣九屆大常委會九次會議關於動員全縣人民進行抗災救災的決議
14、靈石縣九屆人大常委會九次會議關於加強法紀檢察工作的決議
15、靈石縣九屆人大常委會十三次會議關於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議
16、靈石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制度(試行)
17、靈石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聯繫代表和開展代表活動的制度(試行)
18、靈石縣人大常委會關於同政府、兩院工作聯繫的制度(試行)
後記
《靈石縣人大志》勘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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