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璧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宿州市委辦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靈璧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辦秘〔2011〕13號)、中共靈璧縣委靈璧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靈秘〔2011〕16號)精神,設定靈璧縣交通運輸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能調整

(一)將原縣交通局的職責、縣城市管理局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整合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6項交通規費的收費管理職責。
(四)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的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五)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六)健全和完善職能有機統一的交通運輸大部門體制,進一步最佳化組織結構,完善綜合運輸行政。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擬全縣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政策、法規,並監督執行。
(二)根據國家的總體布置,擬定全縣公路和水路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三)負責全縣公路和水路交通運輸(含城市及農村客貨運輸市場、汽車技術檢測、汽車維修市場、運輸服務市場、搬運裝卸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行業管理,培育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維護交通運輸行業平等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貨運輸的銜接協調工作;指導地方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對關係救災、搶險、戰備等緊急客貨運輸進行必要的調控。
(四)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含客貨運輸和旅遊運輸場站建設)行業管理,維護交通建設行業平等競爭秩序;組織全縣地方交通建設公路、水路工程建設項目實施。
(五)負責全縣公路、水路設施的維護和管理;負責全縣公路、橋樑、隧道收取通行費、站卡設定方案的上報和歸口管理。
(六)負責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船舶船員及水上設施的行業管理;負責港口、航道和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負責技術船員培訓和發證的歸口管理。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科技政策;指導實施交通行業計量、質量、技術標準和規範工作;擬訂全縣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科技創新和進步。
(八)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交通特許經營企業的管理;建立健全規範的交通行業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
(九)指導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指導交通行業人才預測、教育、培訓和勞動衛生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工作;按規定管理局直屬單位領導幹部以及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執行涉及交通的有關地方經濟政策。
(十一)、負責全縣交通戰備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全縣交通工作情況,起草局工作計畫、總結、報告、檔案;負責局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勞動管理等有關任務工作負責局,文秘、信息、機要、保密、新聞報導、信訪、提案、計畫生育、接待等工作;負責交通管理體制改革、交通修史編志及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工作。
(二)綜合運輸股
負責全縣交通安全生產和鄉鎮船舶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和規章,制訂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參與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管理局直屬單位的消防工作;負責全縣交通戰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審計股
負責全縣交通行業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制訂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基本建設資金、預算外資金的管理;指導全縣交通行業的貸款、稅收與利用外資方面的財務工作;歸口管理交通規費、行政事業性收費;指導交通系統的內審工作,檢查本系統有關財經紀律、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本系統工程項目審計,經濟效益、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監督本系統收費政策的執行、交通資金的使用及年度計畫的執行。
(四)規劃建設股
負責交通規劃、計畫、統計工作,組織制訂交通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交通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與報批及相關檔案起草工作;負責交通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歸口管理交通工程質量和定額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交通行業的科學技術工作,組織制訂有關規劃和執行計畫,組織重大科技攻關、科技成果鑑定與推廣套用;歸口管理交通行業的對外招商引資、爭項爭資工作;負責縣定交通建設大事實事的聯絡工作;負責公路學會的聯絡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靈璧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工會主任1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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