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川縣教育局

靈川縣教育局

靈川縣教育局是靈川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川縣教育局
  • 辦公地址:靈西路46號 
  • 性質:地方政府部門
  • 所屬部門:靈川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規和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和縣委關於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起草有關教育地方性政策草案,組民禁海織實施有關教育地想請膠方性法規。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檢査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
(二)負責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理論宣傳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體育衛生與藝術、勞動教育、國防教育、安全穩定等工作。
(三)負責推進全縣教育現代化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做好規劃建設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縣教育信息工作,指導做好全縣教育合作項目和學生資助工作。
(四)負責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實施辦法。
(五)負責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工作。審核管理許可權內的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撤銷、布局調整。在自治區審定的中國小用書目錄內選定中國小用書目錄,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六)指導全具各類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指導全具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改革。指導全縣學校教育信息化、電化教育研究、教育裝備配備與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社會綜合實踐活動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七)負責全縣教師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職稱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中國小教師招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領幹部的培養、教育、考核、選拔、推薦和人事調配工作。負責學校後備幹部的培養、教育工作。
(八)負責管理全縣推廣國語、國語師資培訓、國語水平測試和規範語言文字工作。
(九)受縣政府委託,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黨政重要事務。負責黨政辦公會議、綜合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記錄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機要、檔案收發、文書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合性和重要檔案的起草和審核工作。負責組織辦理建議、提案承擔扶貧工作、績效考評、信息、督査、安全保密、宣傳、政務公汽榜開、教育志、行政後勤管理等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法治建設和普法教育的有關工作。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統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教育局信訪、工會、婦女、計畫生育等工作。
(二)基礎教育與督導股。指導全縣的義務教育工作。指尋制定中國小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實施檔案及評估標準、教育發展規劃、學校布局調整規劃。指尋普通高中教育、基凳連寒詢礎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綜合管理、協調、指導全縣中國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學生對外交流、學生營養工程、團組織、少先隊管理工作。負責學校的德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學生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教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學、德育教育教學工腿危才拜作。指導學校思想政治理論教師、心理諮詢教師及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學校班主任管理工作。負責聯繫溝通有關部門共同做好親職教育和社會教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生法制墓提洪教育及“禁毒”工作。指른學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輿論宣傳工作。負責全縣學校體育、藝術、國防和環境教育工作,檢查督促學校開展相關的教育教學管理活動。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組織學生運動會。組織中考體育考試。組織校園文化藝術節等活動。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教育督導政策,制定全縣的教育督導計畫及有關教育督導評估標準。督導縣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對全縣學前教育、“兩基”的鞏固提高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普通高中教育和職業教育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組織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貫例執行教育充想地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査、指導、評估。組織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規劃指導成人自學考試。做好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工作。負責校本教、實驗教材、教育用書目錄審核、進校書刊管理。
(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與學前教育股。負責管理全縣學前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制定全縣學前教育、聯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規劃。指導中等職業教育的改革、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定與調整工作。負責對全縣幼兒教育的辦學條件教學計畫、辦學水平進行管理和檢查。管理全縣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社會力量辦學。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制定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的教學指導檔案、教學評估標準並組織評估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行政審批、依法行政工作。
(四)人事股。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隊伍建設、幹部考核、任免、獎懲、培訓、機構編制、人事調配、崗位管理、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表彰工作。負責教師招聘、教師培訓和繼續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校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做好教師隊伍穩定工作。負責國語推廣、師資培訓、水平測試和規範語言文字工作。負責對教育系統的語言文字套用情況進行檢查。
(五)財務基建規劃股。會同縣發改、財政部門對教育經費教育建設投資、年度經費預算等進行研究、調撥和審計。負責教育經費及全具基礎教育的匯總統計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財務管理、監督工作。負責教育附加費和教育費附加的徵收及計畫安排。負責教育系統幹部職工待遇保障工作。監督、審計各中國小校教育經費管理和使用情況。負責各級各中國小校領導離任審計。編制計畫並監督經費使用。指導全縣中國小校建設規劃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項目基建的立項及投資計畫申報。負責基建(包括新建、改擴建、維修等)工程項目管理。指導、監督教育專項工程的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基本建設信息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和檢査校舍、土建安全工作。
(六)校園安全衛生管理辦公室。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防苑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學校衛生健康教育教學工作。組織全縣中國小幼稚園校園安全衛生工作的督查,負責傳染病的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校園救凌及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與學前教育股。負責管理全縣學前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制定全縣學前教育、聯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規劃。指導中等職業教育的改革、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定與調整工作。負責對全縣幼兒教育的辦學條件教學計畫、辦學水平進行管理和檢查。管理全縣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社會力量辦學。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制定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的教學指導檔案、教學評估標準並組織評估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行政審批、依法行政工作。
(四)人事股。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隊伍建設、幹部考核、任免、獎懲、培訓、機構編制、人事調配、崗位管理、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表彰工作。負責教師招聘、教師培訓和繼續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校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做好教師隊伍穩定工作。負責國語推廣、師資培訓、水平測試和規範語言文字工作。負責對教育系統的語言文字套用情況進行檢查。
(五)財務基建規劃股。會同縣發改、財政部門對教育經費教育建設投資、年度經費預算等進行研究、調撥和審計。負責教育經費及全具基礎教育的匯總統計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財務管理、監督工作。負責教育附加費和教育費附加的徵收及計畫安排。負責教育系統幹部職工待遇保障工作。監督、審計各中國小校教育經費管理和使用情況。負責各級各中國小校領導離任審計。編制計畫並監督經費使用。指導全縣中國小校建設規劃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項目基建的立項及投資計畫申報。負責基建(包括新建、改擴建、維修等)工程項目管理。指導、監督教育專項工程的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基本建設信息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和檢査校舍、土建安全工作。
(六)校園安全衛生管理辦公室。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防苑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學校衛生健康教育教學工作。組織全縣中國小幼稚園校園安全衛生工作的督查,負責傳染病的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校園救凌及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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