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山縣教育局

靈山縣教育局

靈山縣教育局是靈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中共靈山縣委員會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是中共靈山縣委員會議事協調機構,中共靈山縣委員會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靈山縣教育局。

靈山縣教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 自治區黨委、欽州市委和縣委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山縣教育局
  • 辦公地址:靈山縣三海街道江南路30號
  • 性質:靈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縣委的決定。研究制訂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黨的思想政治建設、意識形態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工作,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研究制訂全縣有關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定全縣教育系統改革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其他重要事項。
(三)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基礎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師資培訓等工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協調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規劃並指導全縣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四)負責指導全縣各類學校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智育、教學工作、心理輔導、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全縣青少年學生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的總體規劃、指導和組織落實。
(五)負責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對教育經費、教育建設投資、年度經費預算等進行研究、審核。負責統籌編制、規劃教育基本建設項目。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財務管理、監督和審計工作。
(六)負責全縣教師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統籌規劃並組織實施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職稱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審核工作。負責全縣教師師德師風建設工作。
(七)負責制訂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計畫及有關教育督導評估標準、工作方案。對貫徹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評估。
(八)負責全縣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縣國小文化素質檢測、普通中考、高考和成人高考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九)負責協調指導全縣普通高等師範院校師範類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工作。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做好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十)負責規劃、指導並推動全縣教育系統的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學研究。負責管理全縣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十一)負責規劃、指導和管理全縣中國小教學技術裝備工作,並組織實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管理。完善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訂全縣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與規劃。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三)負責全縣各類學校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及事故防範、信訪、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教師隊伍的穩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和周邊環境的綜合整治及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
(十五)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六)負責擬訂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規劃,指導推廣國語,負責國語培訓、測試工作。
(十七)負責擬訂全縣高中階段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協調全縣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負責管理縣職業教育中心工作。
(十八)負責指導和組織實施全縣各類學校布局調整工作。督導學校基建和校產管理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審批學校土地的使用與調整。
(十九)負責全縣學校和教師的各類宣傳、輿情等應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學校食堂和商店進行食品安全督查。
(二十)負責制訂全縣勤工儉學發展規劃。負責全縣中國小開展勤工儉學活動,指導中國小校開展勞動實踐活動。
(二十一)負責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工會、團委、統一戰線、婦聯、少先隊等民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二十二)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與縣行政審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行政審批局統一負責縣級職責範圍內的行政許可事項的依法受理、審查、審批及決定送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縣教育局主要工作職能轉變為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行政審批標準以及監管標準,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事中事後監管,提高公共服務有效供給等。對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明確取消、下放或調整的行政許可事項由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取消、承接和調整,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後續監管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縣行政審批局應及時向縣教育局通報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情況,縣教育局要採取措施加強監管,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屬於行政許可審批工作問題的,應及時向縣行政審批局反饋。縣教育局應及時向縣行政審批局通報相關領域法律、法規、規章的修訂變化等引起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調整變化情況。

內設機構

安全穩定股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綜合股)
靈山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
基礎教育股(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財務股(基礎建設和項目建設股)
人事股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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