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研究確定全市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市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二)組織制定全市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制定全市加速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套用研究計畫,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火炬計畫、星火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科技創新工程、星火科技人才培訓和社會發展等科技計畫制定與組織實施。
(三)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統一管理“科技三項經費”、科技專項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等有關費用。
(四)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技術市場的政策和法規,管理全市技術市場;
管理、指導科技評估工作;處理技術貿易糾紛。
(五)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套用工作;指導、推進科技成果轉化。
(六)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對外科技合作、交流與培訓的出國審查工作。
(七)歸口管理全市軟科學研究、科技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保密和技術出口的審查工作。
(八)負責全市科學普及工作規劃、計畫的制定與實施工作;負責科技宣傳工作;負責促進科技諮詢、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進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九)負責科技信息和科技統計管理工作。
(十)研究制訂全市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保護與相關產業協調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轄區內的專利保護工作,協助上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有關專利糾紛和查處
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行為。負責專利許可貿易,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負責專利代理,資產評估,信息服務,負責智慧財產權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市直各部門及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承擔市科技工作領導小組、市
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和智慧財產權領導小組的各項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
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
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
督促、指導、
協調等工作。
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
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
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
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
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