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寶市審計局,是靈寶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寶市審計局
- 隸屬:靈寶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中央、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全市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及任中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中共靈寶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和年度審計項目計畫等審計重大事項。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中共靈寶市委審計委員會和市政府報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有關處理處罰建議:
1.對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2.對市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鄉鎮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3.在市長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4.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5.對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6.對自然資源管理、生態保護與修復等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7.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8.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市級重大項目稽察工作。
9.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10.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11.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及任中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內設科室9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政務,重要審計會議的組織以及機關規章制度的起草、制定;擬訂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計畫;負責文電、保密、宣傳、檔案、財務、考核及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治理、安全保衛、信訪、精神文明創建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隊伍建設及老幹部工作。
(二)法規科。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組織對各科室(中心)業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檢查督促落實及統計匯總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負責辦理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政府裁決、審計聽證事項;負責辦理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事項;協調辦理審計移送事項;負責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審計報告進行核查;圍繞審計重點,確定科研課題,開展理論研究。
(三)政策跟蹤審計科。負責對黨和國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開展跟蹤審計監督和綜合分析研究;負責全市審計機關政策跟蹤審計的組織實施、業務指導、動態督導、匯總上報等工作。
(四)財政審計科。負責審計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負責審計市級國庫辦理市級預算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負責審計有關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協助線上實時審計監督和大數據審計工作;組織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審計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五)行政事業審計科。負責審計與市財政有撥款關係的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和社會團體的財政收支;負責審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其他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行政部門管理或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財務收支;組織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含直屬單位)審計;負責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和市政府駐境內外非經營性機構的審計工作。
(六)農業農村審計科。負責審計農林水利、扶貧開發、自然資源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的審計工作;負責農業農村、林業、水利、扶貧、自然資源等部門(含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
(七)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負責市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有關市級投資、以市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工作;負責城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有關市級投資、以市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工作;負責市級重大項目稽察工作。
(八)企業審計科。負責組織實施對有關市屬國有企業、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的審計工作,開展相關綜合分析研究;負責市屬國有企業、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九)經濟責任審計科。研究擬訂經濟責任審計有關規定,對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組織實施有關市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對象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相關綜合分析研究;承擔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直屬單位
(一)靈寶市審計數據服務中心。主要職責:負責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承擔黨政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地理信息、資源信息、環保數據的採集和分析;承擔有關部門網路信息、電子政務工程信息化審計服務工作。
(二)靈寶市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服務中心。主要職責:負責為市本級財政性資金投資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審批、執行、調整情況,建設程式、招投標、契約簽訂及履行情況,項目資金來源及使用、造價及價款結算等提供業務指導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