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台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靈台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靈台縣農業機械管理局是靈台縣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台縣農業機械管理局
  • 所在地:靈台縣縣城東大街114號
  • 性質:管理局
  • 屬性:政府機構
  • 負責人:邊鵬圖
領導分工,機構職責,內設機構,

領導分工

局長邊鵬圖:主持本局全面工作,主抓爭項爭資。
副局長李永春:主持機關日常工作,主抓購機補貼專項實施,主管機關財務、後勤事務、政務信息、宣傳教育、綜治信訪及文秘業務,分管秘書股、管理股、財務股。
副局長羅永傑:主持黨支部日常工作,主抓保護性耕作項目實施,主管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農機培訓、農機推廣和黨務紀檢、群團組織、計畫生育,分管監理站、推廣站、農機校、鄉鎮農機站。

機構職責

1.貫徹農業機械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據《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管理全縣農業機械化工作和實施農機行政執法。
2.研究制定全縣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提出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和重大技術措施,並協調組織實施。
3.根據農業生產需要,指導農機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
4.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管工作,包括宣傳教育、技術檢驗、駕駛員考核、核發牌證、安全檢查、糾正違章作業及事故處理等。
5.培育和發展農機服務市場、組織農機跨區作業、參與全縣農業規模經營;負責組織農機抗旱、防汛和重大自然災害的搶險救災等工作。
6.負責農機技術開發、推廣項目的立項、論證、申報工作,負責農機教育培訓工作。
7.負責指導農機化基層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管理;負責農機維修、供應和服務市場的管理;指導農機維修網路化建設,負責維修質量監督工作。
8.負責全縣農機化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生產自救、大中型機具更新、補貼資金及物資的管理、使用工作。
9.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秘書股:承辦農業機械化重大活動宣傳,局內人事、保密、安全、信訪、會議會務安排工作;負責局內綜合性檔案、報告、工作計畫、總結、規章制度的起草、局內公文審核、運轉、歸檔、印章和政務專網管理;協助局領導協調安排局內日常工作、督促落實議定事項及各項制度的執行;承辦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股:負責全縣農業機械管理工作、制定全縣農機化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計畫並指導落實;負責農機化數據統計、匯總、報送和農機經營效益分析;督促、檢查、指導鄉鎮農機管理服務站的工作和基層農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縣農機技術人員的晉級、考試、考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股:依據《會計法》、《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負責搞好單位財務收支及管理,提出年度財務收支計畫,管好單位財物,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理站:負責全縣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負責農業機械及駕駛員的年度檢審驗、農業機械的報戶登記、農機駕駛、牌證核發,檔案管理及異動、過戶業務,農機監理費的征繳管理等工作;負責農機事故的處理及報表統計報送工作;負責鄉鎮農機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和安全員的培訓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推廣站:負責編報農機推廣計畫,確定推廣內容並組織實施,開發引進先進適用新技術、新機具、指導基層推廣組織的業務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培訓學校:負責制定全縣農機化技術培訓教學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學員學習結業的考試、考核和結業證發放,培訓檔案的整理、歸檔、統計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培訓任務;負責教學設備的購置、管理和使用;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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