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台縣融媒體中心

靈台縣融媒體中心

靈台縣融媒體中心,根據中共平涼市委辦公室、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靈台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平辦字〔2019〕9號),靈台縣融媒體中心(以下簡稱縣融媒體中心)是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為正科級,歸口縣委宣傳部管理,對外保留靈台縣廣播電台、靈台縣電視台呼號。

靈台縣融媒體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縣委關於融媒體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融媒體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台縣融媒體中心
  • 外文名:Lingtai County Financial Media Center
  • 性質: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媒體融合發展的路線、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提高新聞輿論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鞏固壯大主流思想輿論。加快推動媒體融合發展,更好引導民眾、服務民眾。
(二)圍繞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中心工作開展宣傳。關注民生民情,加強輿論引導。負責全媒體的輿論宣傳策劃、採集、編輯、發布、播出及收集、歸類、保存開發利用等工作。
(三)全力打造“媒體+政務+服務”於一體的融媒體平台,為民眾提供信息服務、政務服務和便民服務。
(四)負責建設全媒體矩陣。綜合運用報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廣播、電視、農村大喇叭、新聞網站、“兩微一端”、手機報、戶外大屏等多個終端,擴大傳播效果,引導服務民眾。
(五)負責省級移動新媒體平台縣級客戶端內容生產、審核、分發及運營維護。
(六)嚴格執行廣播電視、網際網路行業法規,轉播中央和省市廣播電視節目與網路視聽節目。開辦具有地方特色的廣播、電視和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拍攝製作宣傳、推薦靈台縣的視聽節目。
(七)協助配合上級媒體機構和新聞單位採訪,維護全縣新聞輿論安全。運營維護靈台縣入口網站、“靈台發布”微信公眾號和縣委、縣政府政務微博。
(八)建設高素質的融媒體隊伍,探索輿論宣傳、媒體資產管理新機制,發展壯大全縣傳媒事業,提升輿論宣傳引導力和服務性。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處理中心日常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承辦公文、信息、保密、機要、檔案、信訪、黨建、政務公開等業務。負責財務、後勤保障及考核工作。
(二)策劃部。負責廣播、電視、新媒體宣傳策劃,指導重大活動和事件的宣傳安排部署。負責確定策劃選題、布置采編任務、督促調度等工作。統籌、協調各宣傳部門對接聯動,負責上級媒體和新聞單位採訪配合協調工作。負責業務培訓、產品創優。
(三)採訪部。負責調度記者及通訊員,下達採訪任務和採訪要求。負責日常新聞線索以及新聞素材的收集整理及大型活動的播音等工作。負責與上級新聞媒體溝通協調,向國家、省市黨報黨刊、廣播電視、網站、新媒體投稿及統計。
(四)編髮部。負責新聞稿件的編輯、監審。負責靈台縣入口網站、“靈台發布”微信公眾號、政務微博、客戶端信息發布及管理維護。
(五)制播部。負責對採訪素材的編輯、製作及新聞產品審核發布。負責節目引進審查、校對和安全播出。負責音像資料管理。
(六)技術維護部。負責縣融媒體中心資源共享平台技術運行、維護、保障以及與其它平台對接等技術工作。負責制定各種設備的更新計畫並配合做好採購工作和套用培訓。負責廣播電視技術類、播出類報表的統計上報工作。
(七)市場經營部。負責廣播電視、新媒體廣告、專題片、宣傳片製作以及微影視作品創評等經營性創收工作。

行政編制

縣融媒體中心核定事業編制34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5月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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