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丘縣農業農村局

靈丘縣農業農村局

靈丘縣農業農村局,是靈丘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1、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
2、組織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
3、組織實施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體制的政策落實。
4、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城郊農業及新型產業新業態 發展工作。
5、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
6、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7、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
8、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9、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
10、負責農業投資管理。
11、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12、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
13、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
14、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5、職能轉變:
(1)加強“三農”綜合協調職能,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全;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16、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場監管局的分工:
(1)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負責支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與市生態環境局靈丘分局的分工:
負責農產品產地環境的保護和管理,市生態環境局靈丘縣分局負責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政策法規與農村經濟指導及農產品質量安全股
(3)產業發展和社會事務促進股
(4)農業機械與農田建設管理和畜牧獸醫股
(5)科技與市場信息種業和種植業管理股
下屬單位:
(1)靈丘縣現代農業發展中心
(2)靈丘縣畜牧獸醫服務中心
(3)靈丘縣農業機械發展中心
(4)靈丘縣農村改革與經濟事務中心
(5)靈丘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全國農業農村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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