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霞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一家位於霞山區的政府監督部門。

霞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就業促進和人力資源市場股,霞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行政單位,霞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導班子成員,

霞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初級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險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配套政策,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正常運行。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擬定事來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制定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具有幹部身份的隨軍家屬的安置。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承辦區人民政府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就業促進和人力資源市場股

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指導、監督實施相關工作;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從業人員資格標準;指導和監督有關人員調配工作。
組織實施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區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霞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行政單位

(一)區勞動監察大隊,原區勞動監察中隊更名為區勞動監察大隊,職責是依法受理勞動保障舉報投訴;依法行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權;組織查處有關勞動保障違法案件,處理勞動保障群體性突發事件;對用人單位用工情況、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年審。
(二)區公費醫療辦公室,職責是擬訂補充醫療保險的規範性檔案;執行公費醫療管理政策,承辦公費醫療委員會日常工作。

霞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導班子成員

沈虹:局長 (負責全面工作)
陳東:副局長(分管就業促進和人力資源市場股、培訓教育股、區就業服務管理中心等工作)
謝海培:副局長(分管專業技術人員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工資福利和離退休人員服務股、公務員管理股、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辦公室、區公費醫療辦公室、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區人事考試中心等工作)
曾 海: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綜合規劃和社會保險股、調解仲裁管理股、勞動監察大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局計畫生育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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