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霍城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霍城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霍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霍城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霍城縣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接受縣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縣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和對內外開放交流合作等重大規劃、重點工作、政策措施和建設項目,指導各部門與“一帶一路”周邊及沿線國家開展各領域互利合作。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縣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霍城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發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自治區黨委、自治州黨委和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霍城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辦公地址:霍城縣體育館路新政府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霍城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治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自治州糧食和物資儲備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統籌協調霍城縣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區內外、州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研究、協調實施重點專項規劃,銜接、平衡主要行業的規劃;受霍城縣人民政府委託向霍城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霍城縣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提出促進霍城縣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涉及經濟安全及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組織實施地方儲備糧油、食糖、食鹽等物資的儲備、輪換和日常管理。承擔中央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及自治區、自治州救災物資採購和儲備管理工作,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負責地方儲備糧油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地方儲備糧油管理同,研究提出地方儲備糧油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輪換計畫建議。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承擔糧食安全縣長責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軍民融合工作。
(三)負責匯總分析霍城縣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等方面的情況和執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議;執行組織實施價格政策;制定和調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收費項目、標準,發布重大價格信息,規範市場價格行為等。
(四)承擔經濟體制改革責任,研究霍城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霍城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組織實施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霍城縣對口援疆有關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霍城縣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和重大政策的實施;推進霍城縣城鎮化建設。
(五)研究提出霍城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目標政策及措施,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銜接平衡需要中央財政、自治區財政投資、自治州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編制、下達霍城縣固定資產投資計畫、重點項目建設計畫和前期項目計畫,負責霍城縣重大項目的管理和組織協調;安排霍城縣財政預算內建設資金,引導社會投資方向;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上報、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查、審批項目初步設計;組織實施霍城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工作;指導和協調霍城縣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霍城縣招投標配套法規、綜合性政策;負責霍城縣重大項目招投標活動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六)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審核上報、審批專項規劃;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擬訂並實施以工代賑規劃和計畫;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定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和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化發展;規劃、指導服務業的建設與發展。根據糧食和物資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國家和自治區、自治州投資項目。
(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監測國外資金利用和境外投資情況及霍城縣外債結構最佳化狀況;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上報國外貸款項目、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和審查利用重大內外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招商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霍城縣各類開發區等特殊經濟區和開放地區的規劃、布局及設立。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的供求狀況,編制霍城縣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
(九)負責霍城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參與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協調霍城縣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消費、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霍城縣全社會節能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霍城縣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協調生態建設、環保產業和資源節約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起草霍城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規範性檔案。
(十一)組織實施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對管理的政策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在儲備政策落實情況和糧食流通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負責糧食流通行政管理、行業指導,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監督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承擔糧食流通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二)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政務公開、財務管理、內部審計、黨務、紀檢監察、安全保密、信訪、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黨務工作、提案議案辦理和綜合治理、檔案工作。負責機關效能建設,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獎懲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等。牽頭負責霍城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機關“放管服”改革,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日常工作。
(二)價格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治州有關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組織協調實施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應急管理,價格社會監督和服務等工作。負責組織霍城縣政府“定調價”前的價格成本監審和定期監審工作;負責霍城縣農產品成本調查。負責組織實施價格政策;制定和調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收費項目、標準、發布重大價格信息;對本級重要商品價格實行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及年度收費統計;負責全縣各類市場價格監測信息收集、整理、反饋分析。
(三)國民經濟綜合科。擬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和相應的政策措施;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霍城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及執行情況報告;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提出促進霍城縣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收集全縣的經濟運行信息、市場價格信息、發展動態信息,為縣委和政府實施巨觀調控提出科學的決策依據和有效的信息支持。負責國民經濟動員相關工作。承辦縣委“一帶一路”建設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四)能源發展科。擬定能源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相關部門監督指導礦區生態環境恢復和保護及生態治理工作。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節能評估管理。組織實施地方儲備糧油、棉花、食糖、食鹽等物資的儲備、輪換和日常管理;承擔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及救災物資採購和儲備管理工作。負責糧食流通行政管理、行業指導,起草糧食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五)投資管理科。研究提出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規劃重點項目的布局;協商有關部門研究確定直接融資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總量和使用方向;匯總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以及前期項目計畫,監測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和企業投資項目的審核上報、審批、核准及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提出全縣基本建設項目、措施和建議,指導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依法對項目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及竣工驗收。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擬訂並實施以工代賑規劃和計畫。

人員編制

霍城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霍城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霍城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霍城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劃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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