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霍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霍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霍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霍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自治州黨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自治區、自治州黨委和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霍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霍城縣朝陽北路6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監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就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執行自治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自治區、自治州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受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信訪事項,擬訂信訪維穩工作預案。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一)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文書檔案、信訪受理、督辦落實、信息宣傳、財務管理、後勤管理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民族團結、扶貧幫困、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幹部教育培訓、幹部隊伍建設、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答覆工作。
(二)就業培訓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政策、標準;落實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參與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編制工作。
擬定就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健全全方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落實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工作。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擬訂公共實訓基地建設規劃、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貫徹落實國家勞動關係政策;貫徹落實國家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執行勞動監察工作規劃和工作規範,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三)人事中心
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或備案事宜;執行事業單位人員考核、獎懲、懲戒、辭職、辭退等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國家和自治區關於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負責擬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規劃和政策;綜合管理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實施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和工資收入分配政策。

人員編制

霍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
核定工勤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霍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霍城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霍城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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