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犯罪

電腦犯罪或稱高科技犯罪是當電腦是犯罪目標或者是犯罪工具時的犯罪活動,是指利用計算機為工具所實施的犯罪行為,例如最近比較流行的“網路釣魚”就是一種利用計算機與網路來實施的犯罪行為。一般來說,除了把電腦當作犯罪工具,他也沒什麼稀奇的。犯罪分子不過使用了新手段來進行欺詐、偷盜、勒索、恐嚇、造假和非法侵占,他們通常使用網際網路來實施犯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腦犯罪
  • 損毀罪: 電腦病毒○  惡意軟體
  • 盜竊罪:木馬
  • 計算機濫用:蠕蟲病毒
  • 犯罪形式:損毀罪、盜竊罪等
犯罪形式,損毀罪,盜竊罪,計算機濫用,防止計算機犯罪,與電腦相關之法例,

犯罪形式

損毀罪

○ 電腦病毒
破壞,刪除他人電腦數據,造成電腦癱瘓

盜竊罪

○ 木馬
盜取他人網路銀行、網上證券交易以及通訊軟體等的帳號以及密碼,非法侵占他人的網路遊戲裝備以及點卡遊戲幣等虛擬財富。
黑客通過自己架設構建一個虛假的網上銀行或者是黑掉正常的網上銀行伺服器,登載上自己設好的“中獎信息”或是輸入密碼框,用戶一旦上當銀行密碼會被黑客截獲。
○ 有垃圾郵件群發者利用中獎心理,發六合彩與非法傳銷等內容,引誘用戶上當。

計算機濫用

○ 蠕蟲病毒

防止計算機犯罪

如果是對抗電腦病毒的話,電腦防毒軟體和防火牆便可以發揮作用。

與電腦相關之法例

○ 不誠實使用電腦
○ 香港電腦罪行條例 (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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