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磁波寧靜區

電磁波寧靜區

電磁波寧靜區即避免電磁干擾所設立的保護區域,保護區內電磁標準由省級及以上的無線電管理機構評定。

電磁波寧靜區是指為保障射電望遠鏡安全運行必備的電磁波環境所劃定的保護區域,以射電望遠鏡台址為圓心向外擴散,通常劃分為三級,半徑5公里內為核心區,5公里至10公里的環帶區域為中間區,10-30公里的環帶為邊遠區;每個區域相關電磁指標要求不同,具體要求由省級及以上無線電管理機構進行電磁兼容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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