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式電動工具用電子模組》是2019年06月3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池式電動工具用電子模組
- 外文名: Electronic block for battery power tools
- 標準編號: T/ZZB 1127—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06月13日
- 實施日期:2019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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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沈鼎力、陳平、徐健康、胡小苗、徐飛好、盧雲峰、王俊豪。
起草單位
本標準由浙江省永康市標準化研究院牽頭組織制定。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浙江赫靈電氣有限公司。 本標準參與起草單位:中認尚動(上海)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永康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中心、正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東立電器有限公司。
主要內容
本標準主要規定了電池式電動工具用電子模組(以下簡稱電子模組)的術語和定義、額定值、分類與標誌、基本要求、技術要求與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運輸和貯存及質量承諾。
本標準適用於電池電壓不超過250 V、電流不大於120 A的電池式電動工具或類似用途器具中進行調速、限速、軟起動、恆功率、恆速等控制的電子模組;以及由人通過操動件操作電動工具時才能起到控制作用的、與電動工具結合的一個整體或單獨製成附裝件的電子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