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相較於傳統紙質發票,
電子發票在發票開立、申報、留存和成本等諸多方面有著實時性快、互動性強、成本低、易存儲和加大了作假成本等特點,電子發票的推出是中國國家規範電子商務納稅的必然方式,既有利於國家對網路交易的監管,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有利於解決傳統發票管理和稅收制度方面存在的各種問題。電子發票的使用一方面能對電子商務中存在的應納稅主體進行有效監管,大大節約稅務機關的徵稅成本。另一方面,電子發票與電子支付相結合,將稅務機關、銀行和納稅人緊密結合,通過銀行付款和交易記錄,很容易核查納稅人申報信息的真實性,納稅人、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等問題更容易解決,從而更加規範電商企業的經營行為。
儘管中國各個地方為貫徹《辦法》的實施,相繼推行了網路發票或電子發票系統試點套用,尤其是5個電子發票試點城市率先試運行了電子發票系統並取得了不錯的進展,但還僅限於一定區域性的使用,存在著地方局限性,尤其是電子發票信息格式和內容都不一致,阻礙了在中國推廣使用,此外各自的電子發票系統又互不一致,互不兼容,電子發票系統的適用性還有待於驗證。任何一家電子發票系統都還難以在中國範圍內推廣使用。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電子發票基礎信息規範》(GB/T 36609-2018)。
編制進程
2014年初,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聯合京東、航信集團、重慶遠見等企業提出本標準制定及立項需求並承擔標準主要起草任務,成立了起草組,開始有關資料的調研、蒐集、研究和分析、標準草案的編寫等工作。同時,由全國電子業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向國家標準委提出立項申請。
2014年12月,標準起草組在收集、整理現有電子發票資料和分析中國國內主要電子發票系統的基礎上,提出電子發票基礎信息標準草案稿。
2014年12月23日,國家標準計畫《電子發票基礎信息規範》(20141721-T-469)下達,項目周期48個月,由TC83(
全國電子業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15年1月,標準起草組第一次針對電子發票基礎信息標準草案稿進行討論,通過研究分析中國國內主要電子發票系統的信息分類和信息描述的實際需求,將電子發票信息分為基礎通用信息和銷售方信息、購買方信息、開票項目信息、安全信息、發票狀態標誌信息、附加信息以及發票關聯信息和主要信息描述指標。形成標準討論稿並提交各電子發票系統建設單位,針對討論稿中的電子發票信息提出完善與修改意見。
2015年5月,標準起草組針對電子發票系統建設單位和發票套用企業對標準討論稿提出的完善與修改意見進行討論,形成標準討論稿2稿。
2017年2月,標準起草組針對中國電子發票發展的新需求並配合國家稅務總局84文的實施,繼續針對標準討論稿2稿進行討論,最終確定本標準的主要內容,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19年1月1日,國家標準《電子發票基礎信息規範》(GB/T 36609-2018)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電子發票基礎信息規範》(GB/T 36609-2018)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陳懿、張爽、張艷軍、鹹奎桐、陳皓、宋艷果、崔健、李蓓、李澤然、王志民、隋媛、任冠華、蔡磊、孫淏添、張玉魁、曹新九、段銳、吳婧、王鵬、劉穎、張北南、杜英壘。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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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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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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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縮略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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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描述屬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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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息描述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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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息模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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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信息摘要描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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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電子發票信息擴展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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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規範性附錄)代碼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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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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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電子發票基礎信息規範》(GB/T 36609-2018)規定了電子發票基礎信息的描述屬性、描述方法、模型、摘要描述以及擴展方法。《電子發票基礎信息規範》(GB/T 36609-2018)適用於電子發票基礎信息的採集、發布、交換、存儲和管理等。
引用檔案
GB/T 7408 數據元和交換格式—信息交換—日期和時間表示法 ISO/IEC 19501:2005 信息技術—開放分散式處理—統一建模語言(UML)(版本1.4.2)[Information technology-Open distributed processing-Unified Modeling Language (version 1.4.2)] | GB/T 17295 國際貿易計量單位代碼 ISO 24156-1:2014 術語工作與UML關係中概念模型的圖形符號—第1部分:術語工作中使用統一建模語言符號的指南(Graphic notations for concept modelling in terminology work and its relationship with UML-Part 1: Guidelines for using UML notation in terminology work)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電子發票基礎信息規範》(GB/T 36609-2018)主要針對不同電子發票系統對發票信息的規定與描述千差萬別、無法統一等問題,規定了電子發票的通用信息、專用信息等內容,並給出描述這些信息的屬性,從而引導電子發票信息的正確描述和展示方法,以便於實現不同電子發票系統對電子發票基礎信息的統一描述和使用,促進跨系統間信息的交換、共享,為電子發票監管提供標準依據,促進電子發票的廣泛規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