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電子產品盡責循環管理體系要求》是2019年08月1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器電子產品盡責循環管理體系要求
- 外文名: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responsible recycling management system
- 發行時間:2019年07月12日
- 標準編號:T/CRRA 1301—2018
- 法定代表人:龍少海
- 實施日期:2019年08月19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人
於可利、崔燕、王永剛、劉強、張賀然、邱金鳳、劉雨濃、李金惠、徐鶴、靳敏、楊敬增、楊建新、朱芬芬、段華波、苑文儀、劉麗麗、董慶銀、呂彬、陳夢君、魯習金、張健、彭韜、陳華明、王建明、張海青、李雙華、張建清、徐超、陳慶今、趙相相。
起草單位
清華大學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南開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電子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深圳大學、上海第二工業大學、西南科技大學、江西格林美資源循環有限公司、南京環務資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凱燕電子有限公司、華新綠源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東莞阿莫斯特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再聯合檢驗認證有限公司、華信創(北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煙臺潤達垃圾處理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器電子產品盡責循環管理體系的環境、領導、策劃、支持、運行、績效評價和改進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電器電子產品盡責循環的各組織。
技術內容
第1部分,範圍。主要對標準所要求的範圍進行界定。本標準規定了電器電子產品盡責循環管理體系的環境、領導、策劃、支持、運行、績效評價和改進的要求。適用於電器電子產品盡責循環的各組織。
第2部分,規範性引用檔案。羅列了本標準引用的其他相關標準、規範等。
第3部分,術語和定義。該部分羅列了本標準中使用到的需要進行定義和說明的術語。目的是讓使用本標準的主體理解術語的含義,指導其使用本標準。部分術語,如盡責循環、盡責循環組織、盡責循環方針、盡責循環績效、盡責循環目標等進行了描述和界定。另有一些術語是引用自其他標準。
第4部分,組織所處的環境。該部分對組織所處的環境進行了說明,並對電器電子產品盡責循環管理體系的範圍進行明確的界定。
第5部分,領導。該部分對組織的最高管理者的作用、盡責循環的方針、組織的角色職責許可權等進行了詳細說明。
第6部分,策劃。組織在設定盡責循環目標時應考慮風險和機遇並為實現該目標進行策劃,制定相應的措施,包括盡責管理電器電子產品、管理下游風險物料、場地關閉等策劃。同時應考慮到組織可能遇到的風險以及組織採取的應對措施需滿足合規義務。
第7部分,支持。該部分主要對組織實現盡責循環目標所需的資源、能力、意識、信息交流等進行說明。
第8部分,運行。該部分是對涉及整個產業鏈的各組織在運行過程中的基本要求。包括運行的總則、電器電子產品的可回收利用設計、回收、運輸、搬運、貯存、數據銷毀、再使用、綠色拆解、高風險物料控制、終端處置、材料再生、再生產品的質量要求、標識及可追溯性,還包括組織在應對潛在緊急情況作出回響所需的措施。
第9部分,績效評價。規定如何對組織進行合理合規評價,規範組織的內審過程,為組織的管理提供評價措施。
本標準對涉及電器電子產品整個產業鏈的組織進行了分級管理。對組織分為3個等級進行管理,分別是AAA級、AA級和A級。
第10部分,改進。該部分為提升組織的管理水平、為標準設定可持續發展的準則,使得標準具有自我成長和不斷完善進化的能力。組織應確定改進的機會,並實施必要的措施,以實現其電器電子產品盡責循環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