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環境保護局

雷州市環境保護局

雷州市環境保護局是雷州市事業單位,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擬訂全市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海域污染防治規劃,參與擬訂市主體功能區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州市環境保護局
  • 所屬地區:雷州市
  • 管理範圍:環境保護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辦事指南,領導班子成員,地圖信息,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並監督實施本市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和區域、流域、海域環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對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三)承擔落實全市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並監督實施,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指標,督查、督辦、核查本市污染物減排任務的完成情況,牽頭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指導並監督管理排污費的徵收和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環境保護資金。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檔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建議,按管理許可權審批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牽頭組織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以及環境信訪工作,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管理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市自然保護區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全市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示範區建設。
(八)負責民用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民用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監督管理民用核設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發布環境狀況公報、環境信息。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管理本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一)組織環境保護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協調本市有關環境保護對外合作項目。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環境保護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印章、機要、檔案、政務信息、保密、安全、保衛、政務公開、綜合性會議;負責機關的後勤服務等行政事務性工作。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的文電、秘書、後勤服務、保衛、保密、檔案、政務信息、督查、督辦等行政事務性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組織辦理人大、政協定案、提案、建議;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幹部考核、培訓、勞資、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環境保護技術職稱評審上報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和紀檢監察、黨建、工會、青年、婦女、老乾等工作。
(二)規劃財務股。
負責編制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及使用計畫;負責局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並對直屬單位財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檢查、指導並參與排污費的管理與使用工作;會同市有關部門管理市級環境污染治理資金、環保貸款基金和環保補助資金;歸口管理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和環境保護項目利用外資的有關工作
(三)法制與宣教信息股。
起草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組織對規範性檔案草案提出建議;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和監督環境保護依法行政;承擔有關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市環境保護普法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環保系統執法培訓;組織建設、管理本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負責環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匯總和分析,建立全市環境信息資料庫。
(四)環境監管股。
協調市級以上審批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按照許可權負責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進行審核、審批;負責建設項目試生產(試運行)審批;監督管理全市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保護;監督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污染防治,對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全市大氣、噪聲、光、化學品和機動車的污染防治;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組織開展環境監測,實施環境質量公告制度;調查評估全市環境質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承擔環境保護科技工作;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股。
擬訂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方案並組織實施,核發排污許可證;提出總量控制計畫,承擔總量減排的調度、督查、督辦、核查及考核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污染減排規劃;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環境統計,管理污染源資料庫;組織實施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管理。承擔核安全、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承擔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預防和應急工作;對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固體廢物進口登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等環境管理制度。
(六)生態與農村環境保護股。
綜合管理全市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村環境保護;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自然保護區規劃和自然保護建設規劃;指導生態示範創建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參與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相關工作。參與創建環保模範城市和創建衛生城市工作。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審核環境保護專項規劃;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工作。
(七)環境監察分局。
依法對轄區內排污單位排污單位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負責對環境污染事故、糾紛以及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負責對建設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負責排污申報核定以及排污費的徵收工作。

辦事指南

雷州市環境保護局辦事工作日制度一覽表
建設項目環保審批
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登記表分別在20日、10日、5日內審批
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
20日內完成
進口廢物環保初審
10日簽署審查意見
排污申報登記和變更登記
5日內批覆
排污許可證審批
5日內作出審批
污染投訴調查
建築施工噪聲擾民投訴,當天到場;工業污染、飲食娛樂污染投訴,3日內到場;其他污染7日內到場調查
污染事故調查
接報後立即會同有關部門到現場調節查處理
污染事故和污染投訴答覆
30日內答覆投訴人

領導班子成員

伍宗彥,局長,負責環保局全面工作;
梁采猷,副局長,分管環境監察、環境監測工作;
陳愛國,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規劃財務、法制與宣傳教育、環境監管、扶貧“雙到”工作;
方 堅, 副局長,分管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生態與農村環境保護工作。

地圖信息

地址:廣東省雷州市新城大道1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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