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雷山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雷山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是雷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山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 辦公地址:雷山縣丹江鎮老長壩100號附1號 
  • 性質:事業單位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地區:雷山縣
  • 所屬部門:雷山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文體廣電旅遊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事業發展,擬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廣電、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重大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活動,指導重點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設施建設,企業文化旅遊整體形象宣傳,組織指導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促進文體廣電旅遊事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制定文體廣電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文體廣電旅遊事業和產業融合發展。
(四)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文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本縣的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五)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六)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有關工作,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
(七)負責公共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體廣旅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八)統籌推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創新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九)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體育產業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體育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指導優秀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管理全縣體育外事、體育交流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開展全縣體育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十)貫徹黨的宣傳方針政策,擬定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負責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對從事廣播電視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指導和監管。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監管本縣廣播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指導廣播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管和安全播出;對廣播電視的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查處廣播電視違法行為;負責推廣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一)擬定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十二)統籌規劃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產業發展。
(十三)統籌推動文化旅遊、體育旅遊、生態旅遊、紅色旅遊、鄉村旅遊和“旅遊+”發展,推進文體廣電旅遊扶貧工作,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十四)培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對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
(十五)開展全縣文體廣電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文化、體育、文物、廣播電視、旅遊等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督查督辦文化旅遊市場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六)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鄉村振興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七)指導文體廣電旅遊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職責調整。
1.將原縣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職責和原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縣著作權局)的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管理職責劃入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2.將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收回局機關,涉及更名等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人事、財務、黨建、法規、文電、信息、統計、保密、保衛、信訪、機要、衛生健康、檔案、政務公開、綜合性檔案起草、宣傳、離退休、綜合統計等工作;擬定全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管理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管理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相關工作;承擔協調推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管理深化改革工作;承擔局黨組日常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目標績效管理工作,承擔機關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指導、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大廳(視窗)的管理工作。
負責擬訂全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政策,協調和組織政策調研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制宣傳教育、普法工作;負責制定本部門的權責清單,法律顧問相關工作;承擔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行業法制建設工作。
(二)文化廣電股(宣傳推廣股)。
擬訂全縣社會文化、文化藝術、文化科技、民族文化等事業發展規劃及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站)和村(社區)文化活動室建設工作;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工作;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組織開展全縣重大社會文化活動;負責文化類的業務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文化藝術、文化科技事業發展工作;協調、指導重大藝術展覽和演出活動;指導和監督管理全縣藝術考級工作;負責統籌、指導、協調全縣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和組織開展藝術創作生產、文化藝術理論研究;歸口管理全縣對外和港澳台地區文化交流工作。
擬訂全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扶持和促進文化、廣播電視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文化和廣播電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文化和廣播電視產業基地建設;督促指導重大文化和廣播電視產業項目實施;協調動漫遊戲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協助做好相關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結合部門職責做好扶貧開發工作;做好統計、產業發展、項目申報工作;負責本行業的安全生產、消防工作。承擔文化、體育、旅遊新聞宣傳工作;承擔政府、民間及國際組織在文化、體育、旅遊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負責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多彩貴州文明行動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旅遊管理股。負責承擔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工作;統籌協調開展旅遊市場綜合治理;指導旅遊行業的誠信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國家、省、州、縣有關旅遊設施標準及服務標準,擬定相關旅遊服務及設施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旅遊服務行業人員的培訓工作,規範監督旅遊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協助做好旅行社設立審核、審批及備案等工作;負責承擔對導遊、領隊的管理工作;承擔旅遊業和其它領域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工作;負責全縣旅遊服務行業的等級評定工作;協助做好統計、產業發展、項目申報工作;負責旅遊行業社會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本行業的重大節慶活動;負責本行業的安全生產、消防工作;負責統籌推進未來不可預見新興旅遊業態發展的行業管理工作。
(四)體育管理股。負責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畫,推進多元化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制度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指導民眾體育骨幹、社會體育骨幹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工作;負責縣級體育社團、單項體育運動協會(民辦非企業體育俱樂部)、行業體育協會的管理工作;參與擬定全縣社會體育活動計畫;開展省內、國內、國際體育技術交流和學術研究活動。協助做好相關行政審批工作;負責體育社會組織管理工作;開展全縣體育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負責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全縣體育訓練、體育競技、優秀運動隊建設和訓練基地發展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競技運動項目設定和布局工作;組織重大體育競賽;負責競技體育賽事活動的申報工作;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幼兒、青少年體育工作;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開展體育科技研究,推廣體育科研成果;協助做好統計、產業發展、項目申報工作;負責本行業的安全生產、消防工作。
2024年8月,包穎同志掛職任雷山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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