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縣交通運輸局

雷山縣交通運輸局

雷山縣交通運輸局,是雷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山縣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雷山縣丹江鎮南門壩8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執行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參與擬訂其他交通運輸和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培育和規範物流市場;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引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
(二)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執行道路、水路運輸相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縣內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州、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三)負責交通運輸業體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維護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的平等競爭秩序;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以及城市客運(城市公共運輸和計程車)管理工作;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和協調發展;負責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四)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管理工作,承擔道路運輸業、城市客運、路政、水路運輸和航道行政管理、行政審批、行政裁決等工作;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交通運輸通訊、信息工作。
(五)承擔交通戰備職責。提出本地區國防交通路網布局建議;擬訂本地區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協調本地國防運輸;承擔縣內軍事行動交通運輸保障、組織本地區國防交通隊伍保障工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和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與調動相關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職責。負責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技術、質量與安全監督和造價管理,協調配合國家重點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設,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
(七)負責全縣農村公路(即縣公路、鄉公路、村公路)的路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所轄農村公路路政管理,農村公路行政執法、農村公路巡查、農村公路超限運輸管理工作,依法保護農村公路產權和維護農村公路的正常秩序。負責本地區企業投資的農村公路小型橋樑建設方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批。
(八)承擔水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通訊導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撈、危化品運輸、防止船舶污染及岸線管理等工作,歸口管理船員培訓考核、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督;承擔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以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的行業管理。
(十)推廣交通科技新技術、新產品,推動行業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一)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二)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省、上級交通運輸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雷山縣交通運輸局(雷山縣交通戰備辦公室)內設股室1個,即綜合股(交通戰備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2個,即雷山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雷山縣交通建設發展中心。
綜合股(交通戰備辦公室)   
職責: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發展重大問題和政策研究、體制改革,編制交通運輸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承辦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管理、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政務公開、安全生產、財務管理、保密、信訪、信息宣傳、後勤保障及交通運輸大事記、年鑑、史志編撰等工作;承擔行業黨建、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日常事務、人事管理、職工培訓、思想宣傳、在職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職稱評聘、技工考評、職工福利、就業保險、考核獎懲、機關黨建等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審批工作。包括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應訴、行政審批服務、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行業“放管服”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交通建設項目行業管理工作。包括項目審查和報批、工程後評價、交通環保、節能減排、外資引進、交通運輸業統計,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督;執行公路、水路的建設、維護等有關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公路及水路等建設養護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建設工程技術標準、規範、定額等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公路、水運工程監理資質和試驗檢測機構等管理工作;承擔公路、水路工程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工作。擬訂道路運輸、城市公共運輸、出租汽車、網約車管理等有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道路運輸業、城市客運、大件運輸等管理工作;指導城鄉道路運輸、城市客運和物流發展以及車輛維修、檢測、駕培等工作,分析道路運輸經濟運行情況。
雷山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主要職責:
(1)承擔雷山縣交通運輸系統的行政執法職責。
(2)業務範圍
1.宣傳和貫徹執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各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制度及其他規範性檔案。
2.行使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政、公路路政、客貨運輸站場、汽車修理與駕駛培訓行業及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等方面的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職責。
3.負責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遵守交通運輸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制止、糾正和查處各種違反交通運輸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對違反交通運輸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實施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
4.負責本轄區涉及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安全監管工作,擬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規範交通項目建設質量標準;協助或參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和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5.參與本轄區內國家重點物資、戰備物資、搶險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的道路、水路運輸保障工作。
     6.做好本單位行業投訴處理和執法隊伍的教育管理和業務培訓工作。
     7.負責制定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的工作計畫規劃、業務規範和管理制度。
     8.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雷山縣交通建設發展中心
主要職責:
(1)為全縣交通建設發展提供服務。
(2)業務範圍  為全縣交通運輸業發展戰略研究和編制交通運輸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提供信息技術服務和政策諮詢服務;為全縣交通建設重點工程評價工作提供信息技術服務;負責交通建設工程的環保、統計等工作;為全縣執行公路、水路、站場的建設、維護等有關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提供信息技術服務;負責全縣農村公路、水路工程規劃設計和竣工驗收以及審計等信息技術服務;完成雷山縣交通運輸局(雷山縣交通戰備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副局長:肖濤、李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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