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陽縣農業農村委員會

雲陽縣農業農村委員會

雲陽縣農業農村委員會,是雲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中共雲陽縣委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縣委農業農村工委)與縣農業農村委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陽縣農業農村委員會
  • 辦公地址:雲陽縣雲江大道1544號
  • 性質: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縣委農業農村工委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的決議、決定。對全縣農業農村工作和縣級農村工作系統實施領導,保證黨在農村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負責中共雲陽縣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2. 負責縣級農村工作系統黨組織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配合縣委組織部抓好農村基層組織建設。
3. 貫徹黨的幹部路線、方針和政策。協助縣委及縣委組織部加強全縣農村工作隊伍建設。
4. 負責指導全縣農村工作系統黨的宣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本系統幹部、黨員及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
5. 負責全縣農業農村工作政策研究,向縣委提出鄉村振興、農村改革和發展的政策建議。
6. 負責縣級農村工作系統知識分子、統戰、民族和宗教工作。
7. 負責本單位和直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8. 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縣農業農村委主要職責
縣農業農村委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三農”工作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 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地方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決策。組織起草縣級農業農村有關制度草案。負責縣級農業綜合執法,具體執法交由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指導鄉鎮(街道)涉農執法工作。按要求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承擔農業對外合作工作。
2. 統籌推進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3. 按要求擬訂地方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落實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落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有關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承擔中共雲陽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農業農村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4. 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涉農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5. 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組織農業標準化生產和農業品牌建設。負責漁政、漁船、漁港監督管理。
6. 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負責落實農業檢測檢驗體系建設。負責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7. 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組織開展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組織開展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8. 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9. 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開展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承擔雲陽縣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10. 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重慶市和縣級財政專項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11. 落實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建立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12. 加強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組織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13. 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按照許可權管理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承擔農業農村招商引資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14.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15. 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雲陽縣農業農村委員會主任:苟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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