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計算服務客戶信任體系能力要求第12部分:雲快取服務》是工業和信息化部批准2020年8月批准的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計算服務客戶信任體系能力要求第12部分:雲快取服務
- 批准時間:2020年8月
本部分規定了雲計算服務客戶信任體系能力要求,包括三方面:一是企業信息真實性披露:企業信息和業務基本信息;二是雲服務指標的完備性和規範性:服務協定(含SLA)完備性和規範性;三是雲服務指標的真實性:指標的真實能力。
本部分適用於所有雲服務和客戶。
《雲計算服務客戶信任體系能力要求第12部分:雲快取服務》是工業和信息化部批准2020年8月批准的行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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