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衛生健康局

雲縣衛生健康局是雲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雲縣中醫藥管理局、雲縣防治愛滋病局牌子。雲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雲縣衛生健康局承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縣衛生健康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龔國亮(局長)
機構簡介,現任領導,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雲縣衛生健康局是雲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龔國亮:雲縣衛生健康局局長
高應華:雲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布高水:雲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楊 晶:雲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羅維富:雲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正科級)

主要職責

  雲縣衛生健康局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政策措施、規劃計畫和地方標準。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擬訂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的措施。
  (二)組織實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統一管理行政審批工作,集中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統一受理、審核、審批和發證,推進行政審批工作規範化、標準化、便民化。
  (三)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落實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建議。
  (四)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五)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措施辦法,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六)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藥品增補目錄,組織實施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貫徹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七)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八)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九)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計畫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負責對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的指導,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和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十)負責區域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中醫藥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組織實施中醫藥地方性法規。擬訂區域中醫藥發展總體規劃和目標,負責綜合管理中醫(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下同)醫療、教育、科研、文化建設、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協同推進中醫藥產業發展。
  (十二)建立健全愛滋病防治工作機制,加強宣傳教育,採取行為干預和關懷救助等措施,綜合防治愛滋病。
   (十三)推進雲縣大健康產業的發展,統籌實施醫養結合、醫體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設面向周邊地區的衛生健康輻射中心。
(十四)負責縣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五)負責實施健康扶貧工作。
  (十六)負責雲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雲縣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雲縣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五是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發展戰略,建設面向周邊區域衛生健康輻射中心。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有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有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落實區域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委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意見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意見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措施辦法,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定區域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宣傳,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措施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5..與城鄉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與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鎮生活污水和城鄉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與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與管理;;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城鎮醫療廢物的收集、儲存、運送、處置的監督管理和疾病防治工作;;臨滄市生態環境局雲縣分局負責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及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運行與外排污染物達標排放工作。各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工作有效銜接。
  6..與縣工業和科技信息化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發展和改革局在鹽業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縣工業和科技信息化局負責全縣食鹽行業管理,確保食鹽供應安全。雲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及食鹽價格監督檢查。雲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開展碘缺乏病檢測,公布人群碘營養狀況,防治碘缺乏病危害。雲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縣工業和科技信息化局等部門,負責做好政府食鹽儲備和管理、應急調運等工作。
  雲縣衛生健康局設11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辦公室。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檔案管理、考評、督查等工作,組織協調輿情監測、建議案提案辦理。協調組織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規劃財務與信息建設股。承擔健康雲縣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衛生健康事業經費監督與管理。承擔衛生健康的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負責實施健康扶貧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法規和綜合監督股。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及飲用水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的監督檢查;負責查處違反計畫生育違法案件,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配合上級部門起草衛生健康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擬定相關政策和地方標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衛生健康法制宣傳教育。貫徹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貫徹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配合開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跟蹤評價,企業標準備案,參與、協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有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組織實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統一管理行政審批工作,集中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統一受理、審核、審批和發證,推進行政審批工作規範化、標準化、便民化。負責安全生產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政策研究和體制改革股。組織開展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疾病防控與衛生應急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與衛生應急工作規劃,促進疾病預防控制與衛生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疾病預防與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疫情報告及健康相關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干預、實驗室檢測分析與評價等工作。組織實施免疫規劃、結核病與慢性病防治等國家重大與基本公共衛生領域工作項目。組織編制縣級衛生應急總體預案和指導編制專項衛生應急預案、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與加強縣級衛生應急隊伍管理,完成上級派遣的援外衛生應急任務。根據授權發布傳染病疫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調查處置信息。組織開展學校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領域的衛生技術服務,開展相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醫政醫管股。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地方規範、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和緊急醫學救援體系建設有關工作。開展醫院等級評審評價、平安醫院建設、醫療糾紛處置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各類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組織執業醫師(護士)資格考試工作。負責醫療執業準入工作。承擔醫學會管理職能。負責縣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縣直部門和中央駐雲縣單位有關幹部的醫療管理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做好來雲縣視察工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的醫療保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基層衛生與藥政管理股。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評價工作。指導鄉村醫生有關管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組織推進基層衛生綜合改革。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雲南省藥品增補目錄,組織實施省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使用管理措施。開展藥事管理,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落實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並指導實施。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婦幼健康和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措施、“關愛婦女兒童健康行動”計畫並組織實施。加強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婦幼健康服務機構標準化與規範化管理、等級評審及婦幼重點專科建設。落實母嬰安全保障措施,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產前診斷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指導、檢查、鑑定和治療節育手術併發症;組織病殘兒童醫學鑑定。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有關政策建議,推進基層人口監測工作網路建設。組織實施生育政策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落實計畫生育獎扶政策。負責計畫生育協會辦公室業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健康產業發展股。牽頭組織雲縣大健康產業推進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大健康產業發展規劃、工作方案、年度計畫。協調促進大健康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的落實。統籌實施醫養結合、醫體融合等健康政策。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等全民健康素養提升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擬定醫養結合措施辦法,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雲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中醫藥發展股。貫徹執行中醫藥法律、法規、規章、政策;配合起草中醫藥地方性法規草案;研究擬訂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中醫藥產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中醫醫院等級評審、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資源普查等工作;監督執行中醫醫療機構及人員、醫療服務、質量管理等政策規範和技術標準,對其它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監督執行中醫藥醫改政策;承擔中醫藥科技、中醫藥文化宣傳工作;承擔其他綜合性中醫藥事務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健康人員隊伍崗位培訓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一)防治愛滋病辦。組織推進和落實愛滋病、性病、C肝防治地方性法規草案、政策,擬定地方防治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區域愛滋病、性病、C肝防治規劃編制和實施。承擔雲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和雲縣防治愛滋病局的具體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群團工作及綜治維穩等工作,指導全縣公立醫院黨建工作。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統籌協調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