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雲城區教育局

雲浮市雲城區教育局

雲浮市雲城區教育局,是雲浮市雲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3月22日,雲浮市雲城區教育局正式掛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浮市雲城區教育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22日
  • 辦公地址:雲浮市雲城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雲浮市雲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區實際,擬訂有關教育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區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教育體制改革建議以及教育發展的方向、重點、結構、速度,並協調指導實施。
(二)負責全區中國小教育、幼兒教育、職業與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按規定審核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含幼稚園)的開辦、撤銷和合併事宜,並對部門辦學、企業辦學、社會力量辦學實施業務指導。
(三)負責提出全區教育經費年度預算並報區財政審定,協同有關部門籌措教育經費並實施管理和調配,監督檢查教育收費及財政撥款的執行情況;負責直屬單位、鎮(街)中心國小、中學的經濟活動的審計監督工作;指導學校基建工作;指導各類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工作。
(四)監督、檢查各地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督政、督教、督學工作,督導、檢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各級各類學校(含幼稚園)履行教育職責,並督導評估其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
(五)制定全區教育改革和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措施,並督促實施;協調和指導各地各學校開展教育改革和教學研究工作;規劃、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區教育科研、教育技術裝備和實驗室、圖書室建設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實施;負責和指導教育信息管理工作。
(六)規劃和指導各學校的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校園文化建設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的紀檢監察、統戰、治安保衛和社團管理工作。
(七)負責學校推廣國語和文字規範工作;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以及各鎮(街)中心國小、中學的人事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考核、調配、任免局機關股室、直屬單位、鎮(街)中心國小和中學的領導幹部;主管全區教師工作,制定教師任用、管理、調配和師資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師資格認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含初次認定)以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具體工作;負責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和教師的考核、晉升、評先、處理工作;指導基層工會工作。
(九)指導學歷教育工作,組織制定學校招生計畫並協調招生工作,負責學生學籍管理。
(十)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教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區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保密、信訪、外事和行政管理工作;負責信息調研、教育宣傳、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安全保衛工作;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和指導推廣國語以及文字規範工作;負責本局機關黨建黨務工作;負責黨報、黨刊、教育報刊和學校用書、教輔資料征訂發行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教育工會)。
負責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幹部、教職工進行考核、調配、任免、晉升、評先工作;負責本局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統戰、離退人員及工會、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教職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教師資格的審核認定工作、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含初次認定)和聘任等具體工作;負責做好教師招聘及教職工的調配工作;負責制定教師管理、繼續教育和中國小校長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各學校基層工會工作。
(三)計財股(勤工儉學辦公室)。
指導全區學校和教師住房基本建設工作;負責教育年度統計、分析;負責提出全區教育經費年度預算計畫並報區財政局審定;負責協同有關部門籌措教育經費並實施管理和調配,監督檢查教育收費,治理亂收費工作;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含幼稚園)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本局機關財務工作、醫療保險和固定資產購置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工作。
(四)基礎教育股。
指導義務教育、學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基礎教育發展計畫;指導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布局調整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指導中等職業學校、中國小、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的學制、學籍管理等工作;負責管理九年義務教育的普及、鞏固、提高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體制、辦學體制改革等工作;負責全區社會力量辦學(各類培訓機構、民辦普通中國小、幼稚園)的審批及常規管理工作;協助市教育局管理普通高中學籍和畢業證發放工作。
(五)德育股。
負責全區學校德育、班主任工作;負責全區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學校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指導學校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指導學校開展各類應急演練工作;負責抓好全區教育系統師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做好在校學生違法犯罪的預防工作;協助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校園及其周邊環境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助公安機關及時處理教育系統發生的治安案件;負責組織對全區德育隊伍培訓工作,指導中國小德育科研工作;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網路建設,抓好學生的社會實踐活動;負責指導下屬學校共青團、少先隊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工作;負責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做好全區各類學校校方責任保險工作;負責校車管理工作。
(六)體育衛生藝術股。
管理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工作;制定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的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和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的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研教研和學生體協、教育藝術團工作,組織開展學校的國防教育、校外教育和體育教育、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負責學生體檢工作,組織開展中小學生常見疾病及其他疾病的預防與跟蹤、矯治工作,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負責做好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飲食衛生實施衛生監督。
(七)職業與成人教育股(招生辦)。
管理全區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制定全區成人教育、職業教育、社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及鎮(街)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的學歷教育、職業技術培訓工作和社會文化教育工作;負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工作,指導各中學做好普高送生工作;負責制定全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規劃和全區年度教育事業招生計畫;做好各類高校、中專和全區初、高中的招生工作。
(八)教育督導室。
教育督導室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教育督導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擬訂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和指導體系;負責組織開展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各項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代表區政府督導檢查全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代表區政府督導檢查各鎮(街)和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督導推進教育現代化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負責創建廣東省教育強區、教育強鎮的督導檢查;承擔教育執法相關工作;承辦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
(九)教研室。
負責對本區基礎教育的教學業務進行管理與指導;指導制定各級科教學計畫,並檢查、督促落實,指導中國小開展校本教研及各科教學,提高教師教學業務素質,努力提高教學質量;抓好常規教學研究工作和課程改革,搞好課改實驗和教育科研課題研究,促進教師教研能力水平的提高;指導中國小開展教研活動,抓好教學常規檢查,強化教學管理;統籌領導各校教研組,教學研究會等的工作,組織經驗交流,提供信息服務,推廣教學成果;加強對學校考試的管理,提高命題水平;做好教學質量分析和教學工作總結;建立健全科學的教育質量評估體系,做好課堂教學評估,總結推廣區內外教學經驗,積極抓好教育學會工作以及各科教研組活動,開好教學研究年會,收編教學論文,開展對外交流,提高教學水平;負責本區教育科研課題的申報、立項及管理工作;完成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科研部門下達的有關教育的各項科研任務;深入學校,積極參加教學實踐,加強調查研究,熟悉本學科教學狀況,及時提出改進教學的意見與措施;接受學科業務諮詢,解答教師教學中遇到的各種疑難問題。
(十)教學儀器站。
負責制定中國小實驗儀器和電化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做好電教、儀器設備的購置、分配、管理、使用以及年度匯總工作;檢查督促學校實驗室管好、用好電教、儀器設備;負責指導全區中國小開展電化教學研究活動,推進教育信息化工作,推廣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課堂教學質量;指導、督促全區中國小圖書室、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開展自製教具活動,提高各種設備的利用率;加強對實驗室管理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提高管理水平;負責本局聲、像資料的製作、管理和提供利用;搞好各種電教設備的維修;抓好中國小課外科技活動,指導中國小開展第二課堂活動和興趣小組活動;收集各種科技活動成果,並推廣利用;組織做好“三網融合”遠程教育工程建設工作。
(十一)教育經費收支財務結算中心。
執行全區教育經費收支兩條線管理,對所管轄學校的所有財務收支行為實行統一經費管理,統一會計核算,規範會計行為;對各校的教育經費收入和支出進行核算,期初編制學校預算,期末進行審計考核。全期進行監督控制。對校、鎮級結算中心的收支進行監督,依法行政,按章辦事,嚴格執行“一費制”制度和收支兩條線管理;每年對各校的報帳員,鎮級結算中心的財會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其業務能力和政策水平;每期對所轄學校的財務工作進行考核評估,對下屬結算中心進行審計評估,並通報評估結果。配合做好學校內審工作。
(十二)資助中心。
負責各教育階段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及相關貸後管理工作;負責各教育階段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調查、認定和檔案建立工作;負責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工作;指導監督檢查本區各級各類學校國家助學金髮放和政策落實情況;完成上級資助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