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管理和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文化、體育、司法、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全市及各地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生產總值,組織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監督管理全市各地區、各部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制度;收集和整理相關服務業統計數據,負責第三產業中相關服務業的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全市批發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對外經濟合作及旅遊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評價指標體系》的計算和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