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水務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1年,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按照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的工作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不斷推進水務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明顯工作成效。現將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公布:

一、基本內容
一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我局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規範行政行為、加強作風建設、促進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來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
2011年,我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由局長擔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確定局辦公室為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統一明確具體的辦公地點和人員,並按“誰主管、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把信息公開的各項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科室(辦),形成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辦公室歸口管理、職能科室(辦)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
(二)建章立制,規範管理
結合我局實際,建立了市水務局信息公開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
1、制定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對全局信息公開遵循的原則、內容形式、組織領導、責任追究等作出具體規定。
2、建立信息公開考核制度。進一步完善了《雲浮市水務局網站信息發布考核辦法》,制定《雲浮市水務局網站信息發布獎勵辦法》,明確了年度考核的方式和獎懲措施。辦公室每月對各科室(辦)信息公開工作量進行考核公布,並與每個科室年終信息化工作評比掛鈎,切實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3、制定依申請公開制度,規定了依申請公開的方法、程式、審查和答覆等要求,在局辦公室設立依申請公開受理點。
4、制定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建立科室負責人、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信息公開小組主管領導的三級審查機制。
(三)打造信息公開平台,自覺接受監督
2011年,我局以入口網站作為主要宣傳陣地,不斷拓寬公開渠道、創新公開形式、豐富公開內容。我局入口網站設有水務概況、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網上辦事、三防信息、便民服務、水務動態、三防動態、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平台欄目,按照使用程式和規範要求,及時充實和更新了各個欄目內容,初步建成了目錄規範、編碼統一、結構合理、層次清晰、覆蓋面廣、易於監管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在信息公開工作中,我們不斷完善和落實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對涉及水利工作動態的內容,做到內容能公開的當日公開,對水利政策、辦事指南等,能及時予以更新。
(四)加強隊伍培訓,夯實信息工作基礎
2011年,我局派出人員參加省、市組織的信息化集中培訓各1次,同時組織局內幹部職工舉辦了1期信息培訓班。通過學習,使廣大幹部職工進一步領會了《條例》內容和意義、掌握了編制公開指南和目錄的有關要求和軟體使用方法,提高了各科室人員信息工作的敏感性、積極性和責任感。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1年,我局公開發布各類信息31條,其中要點新聞16條,水務動態6條,三防動態9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1年,我局沒有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同時也沒有公開任何不應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情況
2011年,我局沒有收到申請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沒有因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訴訟。
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處理情況
2011年,我局沒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網上或來信、來電等形式提出諮詢投訴共44宗,其中網上32宗,來信10宗,來電2宗,已全部處理完畢。
六、政府信息公開支出和收費情況
2011年,我局沒有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進行收費的情況。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努力方向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年來,我局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績,但距上級的要求和社會的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問題有:一是信息數量不多,內容不夠全面,公開形式單一;二是個別科室、下屬單位對單位信息公開工作仍不夠主動、不夠重視;三是一些信息的發布不及時,同時質量有待於進一步提高。
(二)信息公開工作的努力方向
1、進一步完善公開機制,增強政務公開透明度。繼續健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等工作機制,推動落實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保密審查機制和年度報告制度,建立健全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議制度,促進各項工作進一步落實。
2、提高信息質量,保障服務水平。以信息公開質量為著力點,進一步最佳化信息公開目錄結構,突出信息公開重點,提高信息公開的時效性和針對性,滿足不同層面對政府水務信息的需求。大力調動全局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強對局各科室和下屬單位信息發布的監督檢查的力度。
3、拓寬監督渠道,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針對我局網站的現狀,進一步整合各方資源,梳理網站各項公開項目和信息,做到應公開的必須公開,讓廣大公眾掌握、了解各項水利工作,方便民眾辦事。向社會公開服務承諾,並公布監督舉報電話、信箱,廣泛、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對水利工作的監督。
4、建立信息公開長效機制。密切關注與政務公開有關的各類法規、檔案的建立、取消和調整情況,及時梳理和上傳有關政府信息內容,確保公開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進一步明確信息公開職責分工,把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範圍,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跨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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