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水務局

根據《中共雲浮市委、雲浮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浮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發〔2009〕15號),設立雲浮市水務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浮市水務局
  • 年均徑流量:59.82億立方米
  • 過境客水:2235億立方米
  • 可利用總量:77.54億立方米
  • 人均水資源量:3000立方米
  • 全年可通行:1000噸的客貨輪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其他事項,灌溉工程,小水電建設,水利防災減災工程,水土保持,水政執法,人畜飲水工程,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的職責。
1、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2、將編制流域綜合規劃和流域水資源保護、治澇、供水等與水利的專業規劃、公信證明、業務諮詢、行業評價、監督工作評價、行業領域學術和科技成果推廣職責逐步交給相關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
(二)加強的職能。
1、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2、加強防汛防旱防風和防低溫雨雪冰凍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提高抵禦自然災害應急應變能力。
(三)增加的職能。
將原市城市管理局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的整體職責劃入市水務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水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審核、審查市內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和防洪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市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有關水利項目初步設計。
(三)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縣(市、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五)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防旱防風和防低溫雨雪冰凍工作,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市防汛防旱防風和防低溫雨雪冰凍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大江、大河、河口和灘涂的綜合治理與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市、區)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八)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農村水電、機電排灌、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十)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縣(市、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和其他水利水電工程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一)負責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一)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市水務局負責水資源保護,市環境保護局負責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局際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市環境保護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市水務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當與市環境保護局協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河道采砂管理體制按《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雲浮市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市水務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市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管理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雲浮海事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市水務局牽頭會同市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
(三)與交通運輸部門的職責分工。發生在河道與航道重疊範圍內的違反水法規行為,由市水務局依法處理,涉及主航道的違反水法規行為,由市水務局會同市交通運輸局處理;市交通運輸局興建交通設施涉及水利方面的事項,應當事先徵求市水務局的意見。市水務局興建水利設施涉及航道運輸方面的事項,應當事先徵求市交通運輸局的意見。

灌溉工程

全市現建有蓄水工程3478宗,其中中型水庫12宗,註冊登記的小(一)型水庫47宗,小(二)型水庫153宗,塘壩3266宗,總控制集雨面積為2898.14平方公里,總庫容6.46億立方米,保護人口110.6萬人;建有引水工程1492宗,其中萬畝以上9宗,千畝129宗,千畝以下1378宗,設計引水總流量為130.23立方米/秒,控制集雨面積5854.2平方公里;建有提水工程1006宗,裝機8356千瓦,分為電動灌溉工程、機械灌溉工程和水輪泵工程,設計提水流量14.68立方米/秒,有效灌溉面積105萬畝,旱澇保收面積81.05萬畝。

小水電建設

水力是不污染環境、可循環使用的能源。雲浮市境內水力資源豐富,為小水電開發提供了優越的條件。按照省人大關於加快山區小水電建設議案和國務院“十五”期間建設全國水電農村電氣化縣(中級)的要求,我市大力發展小水電,特別是羅定、新興、鬱南三個縣(市),充分利用當地的水力資源,大力發展小水電建設。近年來,雙東電站、北峰山電站、宋桂灘電站等一批具有蓄水、防洪、發電、供水、養殖等綜合利用的水電工程相繼建成,帶來顯著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羅定市、新興縣、鬱南縣分別被國務院定為水電農村電氣化建設縣(中級),新興縣於2004年10月通過省政府組織的達標驗收,成為全省第一個“十五”水電農村電氣化達標縣,鬱南縣、羅定市將於2005年上半年竣工驗收。設市以來,全市小水電裝機擁有量為471處601台16.31萬千瓦,含配套柴油機小火電1.75萬千瓦,年均發電量可達4.82億千瓦時,與小水電配套的供電網路的供電變壓器容量26.39萬千伏安,配套電變壓器容量39.87萬千伏安,高壓線路5128千米,低壓線路7702千米,全市水利系統小水電及其配套電網形成固定資產達12.41億元。

水利防災減災工程

全市建有堤圍171宗,其中萬畝堤圍3宗,千畝以上萬畝以下堤圍30宗,千畝以下堤圍141宗,總長395.26公里,主要分布在西江、南江、新興江沿岸,這些堤圍捍衛耕地面積22.98萬畝,保護人口45.49萬人。建有機電排灌站259宗,總裝機310台15623千瓦,排澇面積15.473萬畝,其中50千瓦以上91台11273千瓦。
設市以來,先後完成了白木大堤、連灘改河、建旁堤路主體工程和蓬遠河堤土堤工程,興建了市區南山河防洪工程和雲安縣城設防工程、新興縣城設防工程,萬畝堤圍和城市設防達五十年一遇以上防洪標準,連續取得95年、96年、97年和“98.6” 西江超百年一遇特大洪水防洪抗災的勝利。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關於開展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建設的重大決策,作為實施十大民心工程的重要工程之一。我市納入省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建設的項目13宗,其中城市防洪工程5宗,江海堤圍工程2宗,中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6宗。五年內計畫投入13宗13.9億元,目前,我市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建設共13宗,計畫總投資8.43億元。已動工建設的有11宗,已完成5宗。累計完成投資3.3億元。在抓好防洪工程建設的同時,我市還進一步抓好三防辦公現代化的建設,市三防辦建立了對省防總和各縣(市、區)三防的無線通訊、微波通訊,開通了三防信息系統廣域網,建立了雲浮市三防水情自動測報系統和衛星雲圖自動接收處理系統,為防災抗災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水土保持

1986年,省六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第85號《關於進一步加強江河整治工作的議案》,全市各級黨政領導把水土保持工作作為水利建設的戰略工程來抓,先後治理水土流失面積699.44平方公里,建造攔沙壩638座、谷坊21533座,營造水保林44.609萬畝,種植經濟林和水果7.427萬畝,種草5.589萬畝。治理後植被覆蓋度由治理前的41.86%提高到63.86%,年均攔蓄泥沙234.227萬噸,保護農田19.475萬畝,復耕淤積地6498畝。南江、新興江流域共種水果43855畝,開挖魚塘35693畝,糧食畝產由治理前的440.6公斤提高到治理後的566.1公斤。當地農民通過搞種養,人均年收入由治理前的711.8元提高到治理後的1511元,收到了十分可喜的經濟效益。

水政執法

我市加強對《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和《廣東省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了的宣傳和執法力度,已成立的市水政監察支隊和各縣(市、區)水政監察大隊共5個。全市共發生水事案件134宗,處理了132宗;發生水事糾紛113宗,調解了81宗。全市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和取水許可證制度。廣大民眾的水法規觀念不斷提高,水事秩序明顯好轉,依法治水的法制環境逐步形成。

人畜飲水工程

我市農村160.2443萬人飲水困難,其中特別困難的有25.434萬人,一般困難的有39.9583萬人,飲水欠安全的有94.852萬人。為解決飲水難問題,省委、省政府將它作為“十項民心工程”之一來抓。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先急後緩”的原則,制定整體規劃,從2003年起用五年時間,投資2.6億元,先解決全市65.39萬人困難問題,至2010年,改善全市94.852萬人存在的飲水安全問題。我市已上報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共65宗,計畫解決飲水不安全問題人數74.8萬多人。目前省已批准立項的項目共24宗23萬人(四批),待資金計畫下達後動工建設,另41宗51.8萬人的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項目已上報省待批。水庫移民工程著重解決移民的“四難”(住房難、飲水難、行路難、用電難)問題。我市各級政府、水庫移民部門高度重視,制定措施,落實資金,加強工程建設的管理,移民的“四難”問題得到進一步解決。2003-2007年,共安排我市81條移民村的改造計畫,到目前為止,已安排計畫的81條村已有33條村全面完成,其餘移民村正在抓緊實施改造建設。已投入資金2528.72萬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各科(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保密、資產管理、檔案和後勤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督辦、查辦和催辦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指導水務系統宣傳工作;組織對重大問題進行調研;組織開展水利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規劃計畫科
負責組織全市水利改革和發展等重大專題研究;組織水利水電規劃的編制、審查和監督執行;審核市級審批許可權範圍內的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防洪評價;負責全市水利建設項目資金規模以及年度安排計畫的編報、審查和監督執行;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全市水利系統財務管理、資金管理、會計核算、財務審計和績效評價等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市級水利部門預算、決算並監督執行;承擔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
四、執法監察科
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負責涉水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普法宣傳、信訪維穩、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的管理工作;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協調、仲裁跨縣(市、區)水事糾紛;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水務系統的執法工作。
五、農村水利科
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排水和雨洪資源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承擔農村供水、人畜飲水建設、農村節水的管理工作;承擔秋冬水利建設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六、建設與管理科
組織開展水利設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開展市管河道和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負責河道采砂論證和審批;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承擔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指導水利水電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
七、農村機電科
組織擬訂農村小水電和機電排灌的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組織指導農村小水電工程和機電排灌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項目審查、初步設計審批;指導小水電和機電排灌行業技術更新改造、分類定級和技術培訓。
八、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和黨群、紀檢監察等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水利系統人員隊伍的教育和培訓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河南東路
雲浮市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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