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現公布雲浮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雲浮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基本內容,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基本內容
2011年,我局通過完善載體、狠抓推進、具體落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推動《條例》在我局全面、正確、有效地貫徹實施。
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參考樣本》、《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參考樣本》、《政府信息公開參考流程》、《政府信息公開標準文書樣本》等四個參考文本,對公開信息進行認真梳理,並認真編制和修訂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積極做好政府信息網上公開工作,參考相關流程,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機制,確保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二是強化問責制度建設。根據《廣東省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和《廣東省各級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公開與告知義務過程中,不履行主動公開義務,應當公開的信息不公開的,不依照規定的形式和期限實施公開的,公開的內容不全面、不準確、不真實,或者對行政相對人隱瞞應當提供的政務信息的,對公開的內容應予說明解釋而不予說明解釋的,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務信息和其他違反政務公開和行政告知有關規定的,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過錯責任;政府部門應當公開的決策信息未按規定公開的,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或者通報、報送、公布虛假信息的,應當對行政首長問責。三是編制雲浮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對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範圍、方式和程式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和細化。上述目錄和指南已在市政府入口網站公布。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市文廣新局主要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以及雲浮日報、雲浮廣播電視台等方式主動公開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在市政府入口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2011年(含之前),我局共在市政府入口網站發布政府信息1584條,其中最新動態814條、廣播電視24條、新聞出版14條,辦事指南31條、政策法規45條、文化市場215條、公共文化18條、文博天地59條、文物普查48條、三大文化27條、民風民俗19條、佳作賞析3條、資料下載25條、社會文化78條、組織結構10條、文化產業3條、網站公告115條、宜居城市專題文藝創作10條、政務公開24條、信息公開指南1條、信息公開程式1條。
(二)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在雲浮日報、雲浮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市內主要媒體共播發新聞信息近68條,辦理局領導、職能科室接受新聞媒體采(專)訪13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宗。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我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支出全部在局行政經費中列支,沒有收取申請人任何費用。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沒有與我局有關的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邁出初步步伐,進行了基本探索,主要存在問題包括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公開形式的便民性有待進一步提高等。今後,我局將採取積極措施予以進一步研究、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