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關於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7〕74號)精神,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推動我省境外投資持續合理有序健康發展,有效防範各類風險,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8年8月17日
  • 實施時間:2018年8月17日
  • 發布單位: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推進我省優勢產業國際化和國際產能合作,堅持企業主體、深化改革、互利共贏、風險防範的原則,進一步引導企業境外投資方向,加大規範企業境外投資經營,防範和應對境外投資風險,促進企業合理有序開展境外投資活動,樹立企業境外投資良好形象,主動服務和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加快推進把雲南建成我國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
二、引導企業境外投資方向
(一)鼓勵開展的境外投資
支持我省有實力、有條件的企業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開展境外投資活動,深化國際產能合作,帶動優勢產能、優質裝備、適用技術標準等輸出,提升我省製造業技術研發能力,彌補我省能源資源短缺,推動我省有關產業提質升級。
1.重點推進有利於“一帶一路”建設和周邊互聯互通的基礎設施境外投資。
2.鼓勵開展冶金、裝備製造和建材等我省優勢產能、優質裝備和技術標準輸出的境外投資。
3.加強與境外高新技術和先進制造企業投資合作,鼓勵在境外設立研發中心。
4.在審慎評估經濟效益的基礎上,穩妥參與境外油氣、礦產、電力等能源資源勘探和開發。
5.著力擴大農業對外投資合作,開展農林牧副漁等領域互利共贏的投資合作。
6.有序推進商貿、文化、物流等服務領域境外投資,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路,依法依規開展業務。
(二)限制開展的境外投資
限制我省企業開展與國家和平發展外交方針、互利共贏開放戰略以及巨觀調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資,包括:
1.赴與我國未建交、發生戰亂或者我國締結的雙多邊條約或協定規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國家和地區開展境外投資。
2.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境外投資。
3.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台。
4.使用不符合投資目的國技術標準要求的落後生產設備開展境外投資。
5.不符合投資目的國環保、能耗、安全標準的境外投資。
其中,前3類須經境外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三)禁止開展的境外投資
禁止我省企業參與危害或可能危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等的境外投資,包括:
1.涉及未經國家批准的軍事工業核心技術和產品輸出的境外投資。
2.運用我國禁止出口的技術、工藝、產品的境外投資。
3.賭博業、色情業等境外投資。
4.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禁止的境外投資。
5.其他危害或可能危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境外投資。
三、保障措施
(一)實施分類指導。研究制定加快推進對外投資合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我省對外投資合作的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減少和避免盲目投資;引導和支持我省企業從事鼓勵開展領域的境外投資,對中方投資3億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資項目,進一步提高備案環節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對限制開展的前3類境外投資項目,結合實際情況給予指導和提示,引導企業審慎參與,並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商務部核准;對禁止開展的境外投資,省發展改革、商務等部門予以嚴格管控。省屬國有企業對外投資,要嚴格按照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的有關要求執行,並由省國資委提出審核意見。
(二)完善管理機制。省級各境外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採取線上監測、約談函詢、抽查核實等方式,對境外投資真實性、合規性進行監督檢查,防範虛假投資行為;建立我省境外企業和對外投資聯絡服務平台,加強對我省境外重大項目的監測、預警、監督;建立對外投資企業信用記錄製度,對守法依規企業予以境外重大項目協調、政策扶持等方面優先支持,對違規投資企業依法實施聯合懲戒,並將違法違規和相應處罰記錄信息納入全國信用共享平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進行公示;按照《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省屬國有企業境外投資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雲政辦函〔2017〕202號)要求,定期對省屬國有企業境外投資項目進行考核評價,規範省屬國有企業境外投資行為;維護境外國有資產安全,對境外違規投資造成的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或損失風險以及其他嚴重不良後果進行追責。
(三)提高服務水平。建立雲南省“走出去”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對外投資項目情況,研究解決對外投資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發揮我省駐境外商務代表處作用,構建有效的海外工作渠道和信息網路,挖掘並推進雙向投資貿易,服務我省優勢產業、產品和企業走出去;將境外投資合作磋商列入與南亞東南亞國家雙邊合作機制及瀾湄合作、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中國—南亞合作論壇、孟中印緬地區論壇等多邊合作機制重點磋商議題;完善對外投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及時發布國家和我省對外投資最新政策,定期更新重點投資國別項目信息。進一步落實對外投資便利化政策措施,提高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資金匯兌綜合服務效率。採取“投資保險+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投資保險+短期出口信用保險”、融資租賃等境外投資保險組合產品模式,加強銀行、保險、基金、投資諮詢公司等機構的合作,有效拓寬我省企業境外投融資渠道,全面落實與簽署雙邊協定國家的境外所得稅收抵免及各項稅收政策。為境外投資合作重要任務因公團組出訪提供保障,最佳化省屬國有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赴周邊國家從事境外投資合作出國(境)審批流程。支持境內資產評估、法律服務、會計服務、稅務服務、投資顧問、設計諮詢、風險評估、認證、仲裁等有關中介機構,為企業境外投資提供市場化、社會化、國際化商業諮詢服務,降低企業境外投資經營風險。
(四)強化安全保障。構建境外投資安保工作體系,建立我省“一帶一路”境外安保規範處理模式,積極參與構建中央、地方、駐外使領館、企業、個人“五位一體”領事保護工作體系,切實維護我省企業境外合法權益。強化企業境外投資風險評估和防範能力,及時向企業發布境外風險警示信息,加強對赴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投資的指導和監督,督促企業開展境外項目安全風險評估,制定風險應對預案和防範措施,最大限度保證境外投資項目和人員安全。加強企業境外安保培訓,明確企業遵守投資目的國法律法規和監管制度的責任和要求,進一步增強企業風險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外辦、國資委、安全監管局、公安廳、安全廳、司法廳,各州、市人民政府)

印發的通知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
《雲南省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8月17日

解讀

為便於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各委、辦、廳、局以及各有關單位、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雲南省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的實施方案》(雲政辦發〔2018〕70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內容,切實抓好有關工作落實,現就《實施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內容等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深化境外投資體制機制改革,引導和規範企業境外投資方向,促進企業合理有序開展境外投資活動,防範和應對境外投資風險,推動境外投資持續健康發展,實現與投資目的國互利共贏、共同發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一帶一路”建設為統領,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為引導和規範企業境外投資,2017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關於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7〕74號),明確了企業境外投資的鼓勵、限制引導、禁止領域,提出了進一步深化了對外投資領域的“放管服”改革的實施分類指導、完善管理機制、提高服務水平、強化安全保障4個方面的保障措施,各項措施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和系統性。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切實落實國務院部署精神,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出台了《雲南省進一步引導和規範境外投資方向的實施方案》,明確促進我省對外投資發展的總體要求、方向指引和具體舉措。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圍繞全面貫徹國家對外投資政策,深化對外投資“放管服”改革,結合我省對外投資實際情況,明確了我省境外投資的鼓勵、限制、禁止行業,制定了規範與指引我省企業有序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分類指導,為鼓勵領域投資提供備案便利;完善對外投資管理機制,規範企業境外投資經營行為;提高對外投資服務水平,為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創造良好的服務環境;完善境外安保制度,切實維護企業境外合法權益的各項具體保障措施,為提高企業防範和應對境外投資風險,樹立企業境外投資良好形象,主動服務和融入“一帶一路”建設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4項保障措施的落實責任單位共涉及16個部門和全省各州、市。
三、主要特點
《實施方案》圍繞貫徹落實國務院部署精神,結合當前我省對外投資實際情況,經多方聽取企業意見,並廣泛徵求省級各有關部門意見, 提出了切合我省實際的保障舉措:
一是推進對外投資“放管服”改革,明確了對中方投資3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開展領域的境外投資項目,要提高投資備案環節的工作效率。
二是提出為進一步規範企業境外投資行為,防範虛假投資,省級各主管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要採取線上監測、約談函詢、抽查核實等方式,對企業境外投資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監督檢查,對守法依規企業要予以政策支持,對違規投資企業要依法實施聯合懲戒,並強調為規範省屬國有企業境外投資行為,維護境外國有資產安全,要定期對省屬國有企業境外投資進行評價考核。
三是提出境外投資便利化要素保障。《實施方案》的保障措施中提出,要建立雲南省“走出去”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對外投資工作中的困難問題;發揮雲南省駐境外商務代表處作用,挖掘並推進我省雙向投資貿易的潛力;要將境外投資合作磋商列我省與南亞東南亞國家間多雙邊合作機制、論壇的重點磋商議題;要完善對外投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及時發布最新對外投資政策和重點投資國別的項目信息;同時明確了提高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資金匯兌、融資保險、稅收優惠、第三方中介機構服務等對外投資便利化綜合服務效率的具體措施。
四是提出為境外投資出國團組提供便利。《實施方案》提出,要為境外投資合作重要任務因公組團出訪提供保障,要最佳化省屬國有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赴周邊國家從事境外投資合作出國(境)審批流程,為境外重大投資合作項目的推進、落地和開工建設等因公出訪團組提供便利。
五是提出構建境外投資安保工作體系。要建立我省“一帶一路”境外安保規範處理模式,及時向企業發布境外風險警示信息,加強對企業赴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投資的指導和監督,督促企業遵守投資目的國法律法規和監管制度,制定風險應對預案和防範措施,切實維護企業境外合法權益,最大限度保證境外投資項目和人員安全。
六是保障措施明確了部門職責。《實施意見》的4項保障措施都明確了具體的責任落實部門,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切實為企業的境外投資提供指導服務和便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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