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石區公安局位於建設南路14號,共有在冊民警362人,下設科室26個,派出所12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離石區公安局
- 地址:建設南路14號
- 民警:362人
- 下設科室:26個
內設機構,機構職能,發展情況,發展前景,
內設機構
指揮中心
職責: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
辦公室
職責: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職責: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刑事偵察大隊
職責:負責刑事案件偵查、反恐怖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等;
交通管理大隊
職責: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工作;
治安管理大隊
職責: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負責車站、碼頭、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遍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偉大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突發時間處置等工作;
政工科
職責:負責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負責人事工作;
紀檢監察室
職責:負責公安紀檢、監察、審計工作
督察室
職責:負責督察日常及值班備勤工作;負責監督維護公安良好形象工作;
法制科
職責: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
信訪局
職責: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警務保障室
職責: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禁毒大隊
職責:負責禁毒及毒品防範工作;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職責:負責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公共網路監察大隊
職責:負責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內保科
職責:負責重點、要害部位安全防範工作,指導各單位落實“人防、物防和技防”等防範措施,實施經常性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並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犬理科
職責:負責捕殺狂犬和野犬,查處無證養犬等行為,對無證犬、野犬進行留檢收容;
戶政科
職責:督察指導基層派出所進行常住人口、流動人口管理;
巡警大隊
職責:維護全區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犯罪行為;警戒突發性治安事件現場,疏導民眾,維持秩序;積極參加處置災害事故,維持秩序,搶救人員和財物;及時制止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接受公民報警;勸解、制止在公共場所發生的民間糾紛;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為;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由人民警察執行的其他任務。?
巡防大隊
職責:負責全天候對街面及各個小區的巡邏工作;
消防大隊
依法查處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對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產品、防火材料以及涉及消防安全的電器產品、燃所用具等依法實施消防監督管理;管理公安消防隊伍,對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除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業務指導;組織、指揮火災撲救;負責火災原因調查,核定火災損失,發布火災信息。
派出所
職責:派出所按照“一所三隊”警務機制運行,主要負責本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組織本轄區的治安防範工作、預防違法犯罪行為、治安災害事故和群體性治安災害事件的發生;管理戶口工作,依法對本轄區內的常住人口、暫住人口、重點人口等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對本轄區的民用爆炸危害物品、槍枝彈藥、特種行業進行管理;依法做好對消防工作的監督檢查;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作;
看守所
職責:負責對被羈押人員實行看守、管理、教育、感化工作;負責管理在押人員的生活、衛生,確保監所安全;負責對已決罪犯的投所工作;負責對判處一年以下或余刑不足一年的已決犯的管理、監督、改造工作;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規章,圍繞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中心任務,部署和落實全區公安工作。
(二)分析研究全區社會治安狀況,為上級公安機關和區委、區政府提供敵情和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區公安民警隊伍的管理和教育,指導、檢查、監督全區基層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查處或督辦全區公安民警的違紀案件。
(四)根據社會治安情況,提出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的措施,依法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對轄區刑事案件負責偵查,維護社會治安。
(五)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負責槍枝彈藥、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以及特種行業的管理。
(六)依法管理全區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維護全區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穩定。
(七)保衛全區重要場所和設施安全,負責有關警衛的組織實施。
(八)管理全區戶政、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九)負責全區車輛、機動車駕駛員和道路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的管理,處理交通事故。
(十)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十一)負責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和監外執行的犯罪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全區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民眾性保衛組織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發展情況
我局嚴格貫徹落實公安部“五條禁令”、“四個堅決”和省公安廳“六條警規”等從嚴治警措施,面對新形勢下公安建設出現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加強隊伍自身建設,提高民警綜合素質的方法途徑,始終以 “政治合格,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要求全體民警,對隊伍建設做到了真抓、早抓,同時,堅持抓班子,強黨建;抓學習,強素質;抓制度,強管理;抓考核,求規範,逐步建立起黨性強、團結好、風氣正、效率高、充滿活力的公安隊伍,先後多次受到了公安部、省、市、區表彰獎勵,公安隊伍建設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規範化發展軌道,社會各界對公安機關的信任度和滿意率明顯提高,公安工作基本實現了“建一流班子,帶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樹一流形象”的奮鬥目標。
發展前景
在未來工作中,全局上下將緊緊圍繞創建和諧穩定社會環境的總目標,深入貫徹實踐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總要求,以維護社會穩定為主線,以“三項建設”為支撐,繼續以“圍繞一個目標,力求兩個突破,堅持三個到位,打好四個硬仗,實現‘三年邁出三大步’”為工作思路,統籌布局,科學規劃,改革創新,真抓實幹,為全區乃至全市“轉型發展、安全發展、和諧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和法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