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說(二七)

《雜說(二七)》是汪康年所著作品,出自於《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雜說(二七)
  • 作者:汪康年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庚子之禍,為吾國羞,至矣。而以當日所謂義民勁卒,圍攻使館及西什庫教堂,數十日而不能克,反受痛傷,不尤可恥之甚乎!然尚有可解嘲者,則戊戌上海寧波人力護四明公所,法人亦未能得志。足見吾國民情,苟能因而用之,無不如志。所恨者,用之之人,輒挾偏私,或以驕慢臨之,往往團而即散,此非民之咎也。
民情之可用,非特於其能抵抗見之也。即管理財政,能絲忽不爽者,亦所在有之。凡各業鹹有所謂堆金者,每人歲出資若干,舉一人管其事,為恤老病死亡之用。或一處同業之人為一會,或與他處相通,其規則嚴,其監督密,故無敢私行挪用者,上中流人,視之有愧矣。
觀教育會情狀,而發明一新現象。前數十年,余問出洋諸人曰:君輩在外洋,凡飲食起居等,皆用西法乎?抑用中法乎?其人曰:此須視其與己便利否。依西法便利,則必曰:現來此地,應即依此間風俗,所謂禮從宜,事從俗也;若依中國法便利,即曰:我等中國人,即當依中國之法,何必學外人!凡為此者,固為便利起見也。今之議變法者亦如此。或曰:此各國皆然,根據法理,我國不能獨異。或曰:各國各有其風俗,各有其習慣,我國何必盡與他人同!按此二說,亦各有理,但觀用之者何如耳。

作者簡介

汪康年,出身於從顯赫走向衰敗的家族,出生於戰亂動盪的年代。伴隨著家族衰敗、朝廷衰敗、國家衰敗,汪康年一生都在為興家、為救朝廷、為振興國家而奮爭。在他努力為自己出人頭地的同時,也為實現政治改革而呼喊、而奔走,甚至準備為此而“動粗”。但汪康年在近代更重要的身份是報人。在他51年生命里,整整26個年頭是在辦報,除《時務報》外,還有《昌言報》、《時務日報》(《中外日報》)、《京報》、《芻言報》等,而且都享譽於言論界。不僅其言論在當時很有影響,他對報業的許多創新和改革,也是對中國近代新聞事業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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