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說(三二)

《雜說(三二)》是汪康年所著作品,出自於《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雜說(三二)
  • 作者:汪康年
  • 作品出處: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此次譴責瑞澂之諭旨,論者鹹以為責辭重而辦法輕,顧以事前不能防範,為瑞澂罪,則尚可為之解。蓋彼非絕不防範,至張彪部下兵變,則非彼所及料也。雖然,瑞澂之罪,有極不可恕者也。事未發,先遣眷屬離鄂境也,前數日已宿於兵船也。省中兵隊非全變,不能鎮定而徐收為用,而遽潛逸,致不可收拾也。兵船乃泊於租界,以堂堂大員,而求保護於外人,以醜吾國也。是數者有一焉,以膏斧鑕,不為厲矣,而瑞之電文,乃尚以身任克復為辭。嘻,以遇事先逸,求庇外人之大員,而乃敢為壯語以欺朝廷,吾蓋未之聞也。
電報者,交通之利器也,承平時緊要,亂作時尤要也。且全國交通之利器也,政府官廳,恃此通訊息,各省商民,亦恃此通訊息也。今但發一等電,而余並停止,不特大失設電報之本意,且使全國之人,皆處於聾閉之地,使人父子夫婦兄弟,彼此皆不能探知蹤跡,而有商業於亂之區域者,欲有措置而不能,則厲民甚矣。若恐匪人假以通線索,則除明電外,其密電須以電底呈驗而後為發,夫何懼之有?而一概閉絕,何歟?且尤有異者,夫既不肯發,則明告以不發可也,而今電報局大率收其報費,與以回單,而停擱不發。於是各處見電去而無覆電,則以為彼處已罹險數日,謠言之多,半亦為此,是與不許報紙

作者簡介

汪康年,出身於從顯赫走向衰敗的家族,出生於戰亂動盪的年代。伴隨著家族衰敗、朝廷衰敗、國家衰敗,汪康年一生都在為興家、為救朝廷、為振興國家而奮爭。在他努力為自己出人頭地的同時,也為實現政治改革而呼喊、而奔走,甚至準備為此而“動粗”。但汪康年在近代更重要的身份是報人。在他51年生命里,整整26個年頭是在辦報,除《時務報》外,還有《昌言報》、《時務日報》(《中外日報》)、《京報》、《芻言報》等,而且都享譽於言論界。不僅其言論在當時很有影響,他對報業的許多創新和改革,也是對中國近代新聞事業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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