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說(三一)

《雜說(三一)》是汪康年所著作品,出自於《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雜說(三一)
  • 作者:汪康年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凡治事之患,莫甚於理路不清,其次則條理不明。所謂理路不清者,謂於事之應然、不應然,可行、不可行,全無把握,是之謂謬;所謂條理不明者,謂於事之次序類例,不能分別,是之謂亂。今之治事者,於此二事,大率不能免,何況其他!聞數年前,貴州某學堂學生,出觀城隍會,以擁擠為巡兵所鞭,歸訴諸監督,召弁兵等至,令服禮而罷。弁兵遇武備學堂數人,恐被辱,乃相與語。學生等以為笑己,毆弁,弁回營,呼其曹偶,共毆學生,學生逸去。中丞聞之,乃大獎此弁,謂其不畏強御,即升為營官,而將被鞭之學生某革去,且咨學務大臣。學務大臣甚怪之,覆文駁詰甚至,且令撤消保案。夫以武備生毆人,而革被鞭之學生,又武弁滋事,而與優保,豈不可怪?又,浙有辦捐務者,以捐事移文上海日本領事,而誤引舊時條約,領事謂現行用者,為乙未新訂條約,今所引者乃廢約,不足為憑,托人函告之。乃某官非特不引咎,且反謂我處只有舊時條約,外部未頒新約,我安知之?幸先致函者,以此言不可使外人聞,乃寢之。又,浙省有某縣一寡婦,貧甚,控夫生前借與甥三百銀幣,至今本息無著,請為催督。令輒批曰:汝夫假甥此款,足見篤於親誼。汝夫屍骨未寒,而即催索,何不知體夫心如此。嗚呼,不明事理,一至於此,亦可怪矣。

作者簡介

汪康年,出身於從顯赫走向衰敗的家族,出生於戰亂動盪的年代。伴隨著家族衰敗、朝廷衰敗、國家衰敗,汪康年一生都在為興家、為救朝廷、為振興國家而奮爭。在他努力為自己出人頭地的同時,也為實現政治改革而呼喊、而奔走,甚至準備為此而“動粗”。但汪康年在近代更重要的身份是報人。在他51年生命里,整整26個年頭是在辦報,除《時務報》外,還有《昌言報》、《時務日報》(《中外日報》)、《京報》、《芻言報》等,而且都享譽於言論界。不僅其言論在當時很有影響,他對報業的許多創新和改革,也是對中國近代新聞事業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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